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自然资源系统党员干部履职用权行为,我局针对自然资源管理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易发多发领域,制定了《汨罗市自然资源局党员干部履职用权负面清单》,划定了清晰的行为“红线”和纪律“底线”。为持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我局诚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30-5222921;举报邮箱75970707@qq.com)。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汨罗市自然资源局党员干部履职用权负面清单》全文如下:
一、党组领导班子负面清单
1.严禁违规决策。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故意规避集体决策,私自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2.严禁以权谋私。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土地出让、规划调整、矿产资源审批等方面违规插手、暗箱操作、权力寻租。
3.严禁消极执行。不准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变通、打折扣。不得在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中敷衍塞责,消极应付。不得对土地违法、矿产盗采等问题纵容包庇或干预执法。
4.严禁履职不力。不得违反“两统一”职责,造成自然资源资产流失和自然资源受到破坏。不得忽视党风廉政建设,疏于分管领域的日常监管,不按要求开展廉政教育提醒和谈话。
二、党员干部负面清单
5.严禁违规吃喝。严禁党员干部之间相互吃请,搞小圈子、相互请托办事;严禁用公款组织或参与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禁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宴。
6.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在村民建房选址、农用地转用,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严禁在征地拆迁中虚报评估数据,压低征地补偿标准或截留、挪用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严禁在不动产登记办理中,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手续。
7.严禁违规执法。杜绝不文明执法;严禁不按程序执法;严禁选择性执法;严禁滥用自由裁量权。
8.严禁违规审批。严禁违规调整土地等级;严禁违规变更规划条件;严禁违规办理用地审批及规划许可;严禁违规提供和使用涉密数据。
9.严禁违规采购。严禁个人指定或者变相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严禁“先斩后奏”,先采购再申报;严禁“化整为零”,将整体项目拆分采购。
10.严禁索拿卡要。严禁在工程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行政执法等过程中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红包、礼品等。严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严禁从事违规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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