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汨罗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专干培训会在市成人教育中心召开,标志着全市教师第二轮学分登记拉开序幕。全市51名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专干参加了会议。
第二轮学分储蓄工作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教师个人填单,基层单位收集证明材料、整理学分数据,市教师进修学校初审,市教育局复审并上报数据的工作流程,全市五千余名教师的学分登记工作将于4月18日全面完成。
据了解,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汨罗市教育系统自2012年起,启动了全市第一个五年周期(2010年——2015年)的学分登记工作。凡具备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根据其参加学习培训和校本研修情况,在“学分银行”(即“湖南省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设立个人账户,每年定期存入学分。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的管理制度。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五年一周期累计储蓄学分不少于360学分;新任教师必须参加的适应性培训不少于150学分。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储蓄的学分是年度绩效考核、职务评聘、评优晋级、骨干教师选培、特级教师申报和教师资格证定期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一名教师如果一个年度内培训累计少于72学分,原则上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