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6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发布 收费略有下调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6-02-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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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由市物价局、财政 局、教育局三部门联合下文,正式出台汨罗市2016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据悉,较往年相比,全市中小学收费均有所下调。其中,收费下降幅度最大的是 八年级,达到174.3元。而下降幅度较小的小学一、二年级也达到48.7元。
       记者了解到,根据下发的《关于2016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可代收作业本 费和教辅材料费,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城区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住宿费、伙食 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学生使用的作业本,可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代学生统一无偿代购。收费标准应严格控制在初中生每生每期不超过15元,小学高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10元,小学低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7元。
       根据实际情况,中小学校服价格继续实行限价管理和逐校审批办法。小学夏装最高不超过80元/套,小学春秋装不超过90元/套,中学夏装不超过95元/ 套,中学春秋装不超过110元/套。其质量标准严格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教育、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控质量标准。
       此外,课活动费用,如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等,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时,学生个人消费且经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毕应及时公布。校外活动费不得按月或按学期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