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未留遗嘱 汨罗4姊妹为遗产闹上法庭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7-01-19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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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情同手足”,兄弟姐妹之间应当互谅互让、和睦团结,但汨罗有4姊妹却因遗产继承问题闹上法庭。近日,汨罗法院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依法判决4个子女均等继承父母的遗产,为财产继承起纷争的4人服判息诉。

郑某夫妇生前生育三子一女。80年代,郑某夫妇在汨罗城区修建一栋两层楼房。90年代房产部门定权发证时,郑某对房屋分别办理了三个房屋产权证。其中一巷登记在大儿子名下,另一巷登记在二儿子名下,其余四巷登记在郑某夫妇以及小儿子名下。

郑某与妻子在2000年和2016年相继去世,4个子女共同操办了两位老人的丧事,办理丧事后结余的款项3兄弟进行了分配。因郑某夫妇去世前均未留下书面遗嘱对遗产进行分配,4个子女因父母的遗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

大儿子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三姐弟,要求依法继承遗产,并以照顾母亲为由要求多分遗产。小儿子以及三女儿在答辩中也以身患疾病、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多分遗产。庭审中,四个兄弟姊妹水火不容,互不相让;庭外,法官与当地社区取得联系,专门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当地社区进行调解并阐明相关法律问题,但当事人均因积怨太深没能调解成功。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小儿子、三女儿虽患病但未向法院提供缺乏劳动能力证据,故对其要求多分遗产的抗辩理由不予认可。原告大儿子虽然一直负责母亲的生活,但每月的社保款由其领取,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对大儿子照顾母亲的行为表示赞赏,但在本案中也不考虑多分遗产。法院依法判决四个子女均等继承父母的遗产,判决后,当事人表示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