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汨罗市酒管办坚决纠正酒类食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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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罗市酒管办坚决纠正酒类食品安全方面


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汨罗市商务局

 

为切实抓好“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汨罗市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加快地方酒业发展为已任,以酒类打假维权工作为重点,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酒类管理规范化和酒类打假常态化为目标,深入贯彻执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认真履行酒类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积极开展坚决纠正酒类安全方面损害群正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商务局成立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商务局副局长唐大义同志任组长,办公室主任毛登峰、酒办主任彭东云同志任副组长,姜甜、方华平、罗汪海等同志为成员,彭东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酒管办。

二、 工作目标

1、本地酒类生产企业无明显违规经营行为。

2、基本杜绝无酒类批发许可证批发酒类的行为,零售许可以及《随附单》普及率达90%以上,消费者投诉减少。

3、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酒类的行为。

4、严格落实“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规定,做好宣传工作。

三、主要任务

1、进一步加大打假力度,巩固扩大酒类打假成果。酒类打假维权工作既是酒类监管工作的难点,也是酒类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继续把打假维权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始终保持对制假售假者的高压态势,务必抓出成效。

2、加强对本地的酒厂的监管和服务。积极为他们提供信息、法律法规、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服务,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

3、进一步落实“两项制度”,全面规范酒类市场秩序。酒类批发许可及零售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商品的溯源管理制度是酒类监管的两项基本制度。必须把落实 “两项制度”作为履行酒类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规范酒类市场秩序的重要任务来对待。确保《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落到实处。2014年城区《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市场达到80%以上。严格实行酒类批发许可制度。一是要把好酒类批发许可证的发放关,决不能降低标准;二是要把好品牌登记关。对手续不全和质量没有保障的品牌坚决不予登记;三是要把好酒类批发许可证的变更登记关。认真搞好零售备案登记。一是要确保零售备案登记的办证率达到90%以上;二是要加强对酒类零售终端的日常监管。

4、加强酒类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落实“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确保 “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牌的悬挂率达到90%

5、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对全市酒类批发零售经销商采取全面梳理的办法,一个不漏,查实、查严,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补办许可证书和备案登记,严肃查处好打击做假售假经销商,整治阶段对查处案件上报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办公室进行曝光,扩大整治效果。

6、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整治办规定时间报送相关信息,汇报反映相关问题。

                                      

 

 

                                                      201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