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汨罗市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汨群组发2014年3 号)要求,根据市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的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餐饮消费环节经营使用从非正规渠道购进食用油、米等行动,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 “陈化米”、“有毒菜”等违法行为,实现全市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米、面、菜、食品调料等的购入渠道正规、索证索票查验制度落实、登记规范;特别 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早餐店脏、乱、差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取缔曝光一批无证经营的早餐店;积极探索早餐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早餐加工经 营行为,全面提升我市早餐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二、行动措施
本次专项稽查行动自4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共分两个阶段,为期半年。
第一阶段:排查整顿阶段(4月至6月底)
全面排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从正规渠道购进食用油、米,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用油、米,是否建立食品原材料采购台账,采购记录是否如 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及供应单位等。对未建立食品采购台账的,一律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使用来源不明、不符合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 用油、米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予以查封扣押,立案调查处理,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第二阶段:重点整顿阶段(7月至9月)
在前阶段排查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铁腕打击。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预包装食用油、米来源可疑的、标 签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查封、扣押,从重从严依法查处。加大夏秋季瓜果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一律立案查处,并通报相关部门。对逾期未执行 索证索票制度、未建立食品采购台账的,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对使用“地沟油”、“有毒米”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三、行动要求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局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餐保化股牵头,稽查大队配合,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上报汨罗市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广泛宣传,社会监督。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的作用,对专项整治行动及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整治的舆论氛围,形成打击的高压态势。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公众投诉,鼓励群众监督。
(三)强化协调,密切配合。
按照市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农业、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作协调。对在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通报或移送相关部门,重大案件及时汇报。
(四)认真总结,及时汇报。
要做好此次整治行动情况信息报送工作,在毎月25号前报送当月餐饮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此次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在9月底前书面汇报汨罗市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