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2014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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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罗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整治工作,切实解决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监管档案,进一步强化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促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针对当前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违法添加行为和制假造假的行为,全面整顿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的违规行为。通过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标签和说明书检查及时发现和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市场秩序,提高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的开展此次整治工作,我局成立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智炯(局长),副组长余丹辉、朱跃山,组员为黄建军、谢龙江、黎胜、涂迪辉、曾艳、林姗珠,办公室设在餐保化监管股,办公室负责人由林姗珠担任,负责办公室和整治工作资料信息的收集与上报工作。

    三、整治范围

(一)产品范围:

所有辖区内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重点是:

1、声称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类易非法添加的保健食品;

2、宣称美白、染发类易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的化妆品及美容美发等机构自制类化妆品;

3、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4通过媒体、义诊、推销会、赠药、门店广告、宣传资料、电视、广播、报刊等形式宣传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5、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和无文号产品等冒充保健食品化妆品销售的问题产品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的不合格产品及湖南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产品。

(二)整治范围:

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市场、集散地;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相对集中的专卖店、药店、批发企业、连锁美容美发机构、大型连锁超市和商场

四、整治内容

(一)摸清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生产经营底数。对辖区内保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健全企业监管档案。

(二)检查生产企业的合法性。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持有有效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是否持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是否存在无证和超范围生产行为。

(三)检查原料采购管理情况。检查生产企业原料采购是否实行专人负责,是否对原料供应商进行审查,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责任;名称是否采用标准名称,是否存在假冒现象,验收与使用环节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原料进厂检验制度,并将原料检验报告留档案备查;是否建立原料采购档案,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使用原料来源可溯。

(四)检查标签标识规范情况。检查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存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证书内容不一致的行为;检查化妆品的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和标注适应症,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卫生许可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号

(五)检查产品经营使用单位情况。检查企业所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具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查看其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检查企业所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是否由合法的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化妆品是否具备合格证明,进口化妆品是否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许可或备案凭证。

五、整治步骤

安全整治工作为期六个月,主要步骤为:

(一)摸底调查阶段(4月至520日)上报实施方案,宣传动员阶段,及时调查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自查整改阶段(520日至721日):根据安全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督促辖区经营企业完成湖南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信息登记和产品录入工作。

(三)集中检查阶段(721日至919日)。对辖区内企业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四)总结阶段(919日至10月底)。对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于1015日前上报市保化监管股。

六、工作要求

通过本次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必要时,通过汨罗电视台、汨罗周刊、手机报等形式曝光一批违法经营企业和违法产品。按要求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整治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单 位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

 

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

 

抽验保健食品数量

种次

 

抽验化妆品数量

种次

 

检出非法添加保健食品数量

种次

 

检出非法添加化妆品数量

种次

 

查扣非法添加保健食品货值

万元

 

查扣非法添加化妆品货值

万元

 

责令保健食品企业整改

 

责令化妆品企业整改

 

责令保健食品企业停产停业

 

责令化妆品企业停产停业

 

吊销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

 

吊销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

 

罚没金额(保健食品)

万元

 

罚没金额(化妆品)

万元

 

移送公安部门案件(保健食品)

 

移送公安部门案件(化妆品)

 

报送方式和要求:电子版与纸质版请同时报送。邮箱:12247638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