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测评标准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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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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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评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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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有效生产经营许可证,监管有序,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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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及 相 关 情 况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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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测评标准。
2014年来,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努力克服各种困难,真抓实干、锐意进取,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我们从抓好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和现场核查工作、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扎实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推行农村聚餐的管理、加强保化品稽查工作等方面着手,重点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安全检查等专项整治。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150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1680家次,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783家,责令限期整改42家,提出监督意见650余条,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600余公斤,立案处罚6起。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完善后的预案含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组织机构、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及响应、应急处置、应急响应结束、后期处理、总结报告等内容。其中应急处置应先报告和通报,然后按启动预案实施细则、事发单位先期控制、现场控制、现场调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急措施、事故责任追究步骤实施。
201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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