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食品药品监督局)
| 项目
|
分值
|
工作要求
|
评分标准
|
检查结果
|
| 组织机构
|
20
|
各乡镇、场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有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有专项经费、有专职食品安全联络员、食品安全信息员;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或承诺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政府对各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
缺一项扣三分,扣完为止。
|
|
| 制度建立
|
15
|
各乡镇、场政府建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农村100人以上宴席食品安全须知;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责任状;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审查表;农村食品安全联络员工作职责;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农村聚餐食品采购制度;农村聚餐食品留样制度。
|
缺一项扣三分,扣完为止。
|
|
| 日常管理
|
20
|
各乡镇、场政府每年开展一期以上的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及乡村厨师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班;建立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健康检查档案,做到持证上岗;要求承办宴席人对聚餐食物每种100克以上冷藏留样48小时;聚餐不得使用生或半生海水产品(冷盘)。
|
缺一项扣五分,扣完为止。
|
|
| 聚餐、加工
场所、食品
采购要求
|
20
|
聚餐、加工场所应远离垃圾堆、禽畜圈养场所及其它污染源,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孳生条件的设施,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清洁;有冷冻冷藏、清洗水池和餐具保洁设施;用于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洗净保持清洁;餐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后使用;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三无”、过期等食品;不得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
|
缺一项扣五分,扣完为止。
|
|
| 宣传工作
|
10
|
组织开展农村100人以上聚餐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广播、宣传材料、标语、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
缺一项扣五分,扣完为止。
|
|
| 信息申报管理工作
|
15
|
食品安全信息员对所在村承办酒席户进行情况摸底、统计, 提前24小时上报食品安全联络员审查,由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登记备案;重大活动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
缺一项扣五分,扣完为止。
|
|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检查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