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生猪产品监管,严厉打击采购使用含“瘦肉精”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按照省、市局的文件精神,局党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采购使用含“瘦肉精”肉及肉制品,非法采购病死或来源不明的生猪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增强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肉及肉制品采购和使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
工作重点
对全市范围内的大(中)型酒店、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生猪产品作为检查重点。严查餐饮服务单位生猪产品的来源、供货方资质证明情况、生猪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进货台帐记录等情况。
三、
工作要求
(一)餐饮服务环节生猪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从2013年5月开始,至2013年10月底基本结束。
(二)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的肉及肉制品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其他方面问题,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对非法经营者要坚决打击,对无证经营者予以取缔;对不合格的食品要当场给予暂控或没收;对可疑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要进行抽检。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瘦肉精”和非法采购病死或来源不明的生猪产品违法犯罪案件,并向社会公布。
二○一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