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2013年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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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参加2013年高考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及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与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刘益坤副局长任组长,食品稽查大队长黄建军、书记周

慧军任副组长,黎胜、涂迪辉、高礼、曾艳为成员。

二、  检查时间

2013年5月27日~6月8日。

三、检查重点

(一)检查地点:第一中学、第二中学、楚雄中学、第六中学、工业职校、财校、成人教育中心、裕丰楼酒店。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三证情况;

2、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帐记录是否规范;

3、加工制作环节是否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流程;

4、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5、餐饮具消毒、保洁和消毒记录是否符合规定;

6、贮存环节是否严格按食品贮存条件要求存放,生熟食分开;

7、食品留样设施、食品样品、留样和记录是否规范;

8、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9、餐厨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高考期间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到局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