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岳阳市旅游局文件关于加强旅游景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精神和中共汨罗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的工作精神,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全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游客餐饮安全,确保汨罗对外窗口的良好形象。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等级旅游景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证经营,特别注意检查季节性开办餐馆和临时聘用员工的持证情况,要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持许可证率达100%,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和储存。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窗口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
(三)餐饮服务单位自身管理。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严防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为三个阶段,时间从2013年3月至2013年11月。
(一)摸底调查(3月底)。与旅游行政部门以及旅游景区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旺季景区餐饮服务情况,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5月至9月底)。集中力量,周密部署,在旅游旺季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餐饮加工制作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是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星级乡村旅游点、旅游家庭旅馆出现严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整治要求
(一)强化认识,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到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当地政府的形象和旅游产业的发展,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旅游景区管理部门积极做好工作,摸清底数、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稳步推进,确保专项整治任务按时全面完成。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分餐、公筷等健康包含方式,树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动员广大消费者特别是游客参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督,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根据当地旅游景区实际情况,结合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具有流动性大、游客参与度高、季节性强的特点,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高风险食品的集中整治,强化景区小饮饮店的规范经营,全面提高小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四)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结合,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健全监管信用档案,掌握季节性餐饮服务单位歇业和开业情况,要畅通信息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游客的举报投诉。
(五)全力做好应急保障工作。与旅游行政部门紧密加强联系,加大旅游旺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定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全力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保障,有效预防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