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湖南宏拓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合金铝锭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5号),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项目的建设,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满意的决策,特将本项目主要的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告,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再生合金铝锭改扩建项目

项目建设地: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龙舟南路

行业类别:冶金机电

目前公司年产铝锭3万吨,且于2011年10月18日已获得岳阳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批复(岳环评验【2011】19号),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内对铝的循环利用比率大幅度提升及铝消费需求的扩大,公司拟投资3900万元对现有的产能进行扩建,将产能扩充到10万吨,计划新建厂房5822.69平方米,新增生产线2条,包括节能熔炼炉2台,其中80吨与40吨各一台,新上国内同行业先进环保设备一台,并及时添置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项目改扩建后所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废铝预处理过程中剪切破碎产生的金属粉尘,熔炼、打渣过程中产生熔炼废气,炒灰工序中产生的粉尘及职工食堂油烟。

环保措施:

①剪切破碎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无组织排放粉尘对车间环境的影响;

②熔炼、打渣过程中产生熔炼废气:采取集气罩+旋风+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15m排气筒;

③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楼顶3m排放。

2)废水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水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为铸锭过程的冷却水、格栅喷淋除氟水。

①冷却水:冷却用水除温度有所提高,含微量尘外,几乎不含其他污染物,这部分水经过冷却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一定时期后该部分废水经过絮凝剂沉淀后再循环使用;

②格栅喷淋除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3)声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预处理过程切割、破碎、分选、磁选、压实、打包过程设备的运行噪声,熔炼区熔炼炉、炒灰炉、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搬运设备和物品碰撞产生的噪声。

项目对产生噪声的各种高噪声设备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①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型设备,设备基础设置隔振垫,均放置于厂房内。

②切割机及破碎机设置在专门的车间内,用于隔声,设备基础设置隔振垫。

③风机及水泵等选用低噪型,风机加装消声器,采用软性连接。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预处理非铝废杂料、切割破碎收集的粉尘、不合格铝锭、除尘器收集的灰渣、除氟沉渣、炒灰废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

项目预处理产生的非铝废杂料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禁止露天焚烧非铝废杂料;不合格产品重新回炉作为原料利用;厂区内的生活垃圾统一集中送城市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理。

切割破碎收集的粉尘、除尘器收集的灰渣、除氟沉渣、炒灰废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须在日常生产中加强管理,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将以上废物妥善收集至固废暂存库中,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三、建设单位:湖南宏拓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坤

联系电话:15074052023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52-3120117  传真:0552-3120117

邮箱:ahzhhkygs@qq.com

四、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废铝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项目,符合其中鼓励类一项,生产工艺、设备、规模、产品等各项指标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规定。

根据《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落后产能淘汰目录,“淘汰铝自焙电解槽及100KA及以下的预焙槽(2011年),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合金、再生铅的工艺设备,铝用湿法氟化盐项目,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铝,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本项目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淘汰类型,符合该发展规划。

根据《铝工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铝工业发展方式……努力扩大再生铝规模……”,主要任务:“以满足国内需求为主,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控制电解铝产能盲目扩张,按期淘汰100千安及以下预焙槽电解铝和落后再生铝产能”。本项目属于年产10万吨再生铝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该规划要求。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加快建设一批循环利用模式的产业园区和再制造产业基地,重点抓好汨罗、永兴、清水塘等6个国家级和24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本项目位于湖南汨罗工业园龙舟南路,属于该规划纲要中的重点建设基地。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燃料、设备、环保设施的设置,大大消减了企业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时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功能布局合理,选址位于再生铝加工工业小区,用地符合规划;通过污染控制治理,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能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在切实落实工程环保实施方案,并且做到“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村庄居民。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当地居民结合周边其他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对居民的影响,结合本次评价初稿,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具体内容见问卷调查表。

七、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十日内,项目周边地区的居民、社会团体和地方政府部门也可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书信、网上留言、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