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关于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湄公河南路项目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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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2016年 5月 26 日,我局拟批准《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湄公河南路项目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440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湄公河南路项目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单位

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湄公河南路项目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位于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湄公河南路,项目总占地面积644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899m2。建设内容为:6栋3F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67431.8m2、2栋3F仓库,总建筑面积22477.2m2、1栋3F科研综合楼,建筑面积2996.9m2、4栋6F宿舍,总建筑面积4994.9m2、1栋1F食堂和1栋2F活动室,总建筑面积1997.6m2,建筑总占地面积33299.3m2,道路面积6660m2。项目共设置46个停车位。并在项目区域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等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程建设前必须要做好项目建设地的地质、地下水的详勘工作,做好项目建设地的供、排水、通讯、电力等管网分布情况的调查。

2、建设方须成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切实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一是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文明施工制度板;

二是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挡土板、导流沟,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

三是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须在工地边界设置1.8m以上的围档,底端设置防溢座,减少扬尘扩散;使用具有粉尘溢散性的工程材料时,应当密闭处理,对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铺设防扬尘材料、定期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防尘抑尘。装载物料的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或加蓬布盖严,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设置洗车平台,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严禁使用现场混凝土搅拌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装修时使用不含或少含甲苯和二甲苯的亲水涂料或环保涂料,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等办法,尽量减少基建扬尘和装修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四是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建设方必须督促施工方选用低噪声设备,不得采用淘汰落后的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区,做到文明施工,自律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和中午(12时至14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必须夜间施工时须提前向当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允许后方可进行;车辆出入口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应低速、禁鸣;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

五是施工废水禁止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应通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六是基建固废须做到分类处理,施工弃土用于回填,废油漆、废涂料等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和废油漆桶、废涂料桶一起暂存,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采用密闭式垃圾收集储存设施,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固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或加盖蓬布,防止二次污染。

3、加强营运期的环境管理工作。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须经收集后进入城市排水管网;生活废水和公建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汨罗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合理布局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及时清运垃圾(每天至少固定运送垃圾一次),每个标准化厂房须设置引至屋顶的专用排气筒或排气通道;每栋厂房须设置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一个沉淀池,用于各厂房初期雨水和处理达标后生产废水的收集处理。

4、综合考虑通讯、网络、给排水、电力等管网布设的要求,避免重复开挖和资金浪费。

5、禁止引进环评报告表中规定产业外的项目,所有引进项目需另行单独进行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