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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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谢氏现代化家庭农场年出栏48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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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  2016年4 月 12日,我局拟批准《谢氏现代化家庭农场年出栏48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440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谢氏现代化家庭农场年出栏48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汨罗市大荆镇(原古仑乡)渡头村姚冲

建设单位

谢氏现代化家庭农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谢氏现代化家庭农场年出栏4800头生猪养殖项目位于汨罗市大荆镇(原古仑乡)渡头村姚冲,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万元,总用地面积13333.3m2,拟建设4栋猪舍、1间仓库(饲料房)、1栋办公楼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场内存栏种猪256头(母猪250头,公猪6头),育肥猪1354头,保育仔猪1420头,哺育仔猪850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2、饲养过程中采用干法清粪工艺,不得采用水冲粪、水泡粪等湿法清粪工艺。场区实行严格的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度,建立独立的雨水管,雨水通过雨水管排入东南面的农灌渠。初期雨水和养殖废水经场区厌氧发酵后沼液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相关要求后作为肥料施给场区周边菜地和林地,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建设方应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严格做好猪舍地面、堆肥区、污水处理系统各处理池、管道及安全填埋井的防渗工作,并落实环评文本中的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场区管道不得采用明沟渠方式,接口必须密封紧密,防止污染地下水。

3、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97-2009)中恶臭污染控制要求:养殖场区严格控制饲养密度、加强舍内通风、在饲料或粪尿中添加除臭剂、安装水帘除臭装置、及时清粪及绿化等措施抑制或减少臭气的产生;粪污处理各工艺单元应设计为密闭形式,减少恶臭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切实做好粪便暂存处等生产过程中的恶臭污染防治及防渗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厂界臭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厂界二级标准。

4、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减振基座和消音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加强猪粪、沼渣等固体废物暂存管理,建设固废堆放场,不得露天堆放各类固废;禁止未经处理的猪粪直接施用;采用安全填埋井法处理病死猪及胎盘,注重安全井的防渗与覆盖封口等工程措施。医疗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中相关危险废物存放方法暂存,建立台账,填写转移联单,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废弃包装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6、本项目设置300m大气防护距离,大气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疗等对环境敏感的单位。

7、加强沼气池及养殖场疫病风险防范,杜绝养殖废水事故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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