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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汨罗市天缘松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00吨松香、225吨松节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罗江镇(原天井乡)群英村十六组 |
建设单位 |
汨罗市天缘松香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汨罗市天缘松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200吨松香、225吨松节油建设项目建于汨罗市罗江镇(原天井乡)群英村十六组,该项目已于2011年11月正式投产,总投资300万元,总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现已建成1栋生产车间、1栋锅炉房、1栋办公楼(共5层,仅1层为办公),并配套建成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生产工艺主要是把松树上采集的树脂采用蒸汽加热搅拌熔解后,再通过保温静置澄清排净下层黑松脂,上层净制的松脂液再用过热蒸汽馏出松节油(冷凝回收),承留物即松香成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菜地施肥,不外排。 2、项目锅炉及加热炉采用成型生物质颗粒为燃料,生产废气经单筒旋风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限值要求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松节油及松香出料口处工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3、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消声等措施,厂界靠近居民侧设置不低于2.5米高的隔声围墙,减少车间内门窗面积,把现有门窗单层玻璃改为双层隔声门窗,增加部分无玻璃的门窗为双层隔声门窗,防止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建立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地暂存后回用或外售;危险固体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原辅材料及产品存放须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水、防火、防渗处理。 6、建立严格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排污口必须按照国家环保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设置统一的标志,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到防治污染设施有专人管理,对场内各有关环保处理设施认真维护、保养,充分发挥相关环保处理设施的净化功能,坚决执行清洁生产,保证所有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7、该项目属历史遗留问题,经整治后补办环评手续,项目不得再扩建,并须按承诺到期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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