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关于汨罗市川山石桥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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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2016年5月 25 日,我局拟批准《汨罗市川山石桥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440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川山石桥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汨罗市川山坪镇石桥村S201线上

建设单位

汨罗市川山石桥加油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市川山石桥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汨罗市川山坪镇石桥村S201线上,项目占地面积2400m2,总投资为5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加油罩棚、加油岛、储罐区、办公楼、供配电系统等,属于三级站。项目建成后年销量成品油3000吨,其中:柴油(0#)1000吨;汽油(93#、97#)2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不影响周边居民环境。

2、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提供洗车服务,生活污水和站内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浇灌。

3、采用分散式油气回收系统,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备用发电机尾气由内置专用烟道引至发电机房所在构筑物楼顶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食堂油烟经环保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要求后排放。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采取减震、隔音、消声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保养,防止设备性能老化而引起噪声;设置禁鸣标志减少车辆鸣笛噪声产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含油抹布、废油等为危险废物,其储存必须严格按《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储存,建立台账,填写转移联单,并定期送至具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油罐泄露和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