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关于汨罗市赣龙纸塑制品厂年产800t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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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2016年5月20日,我局拟批准《汨罗市赣龙纸塑制品厂年产800t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440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赣龙纸塑制品厂年产800t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汨罗市汨罗镇汴塘村原专业队

建设单位

汨罗市赣龙纸塑制品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市赣龙纸塑制品厂年产800t吨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建设项目位于汨罗市汨罗镇汴塘村原专业队,项目占地面积8450m2,总建筑面积为5400m2。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5万元。项目生产工艺为:原料——混合制片——吹塑成型——消毒——打包——入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不影响周边居民环境。

2、项目原辅材料须按环评要求采购,产品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8--88)要求。

3、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的绿化灌溉。

4、生产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后通过15m高烟囱排放。食堂油烟经环保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要求后排放。

5、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采取减震、隔音、消声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保养,防止设备性能老化而引起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6、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边角料、一般性废包装材料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设单位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建立固体废物临时的堆放场地,不得随处堆放。废液压油、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其储存必须严格按《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储存,建立台账,填写转移联单,并定期送至具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7、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学校、医院、住户等环境敏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