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16年2月18日,我局拟批准《关于汨罗市瑞祥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万件木质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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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关于汨罗市瑞祥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万件木质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弼时镇(李家塅片区)新潘村沈家组 |
| 建设单位 |
汨罗市瑞祥家具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汨罗市瑞祥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万件木质家具建设项目位于汨罗市弼时镇(李家塅片区)新潘村沈家组(107国道东侧和西侧)。项目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租用汨罗市弼时地区供销合作社李家塅片区(原李家塅镇)分社物资仓库闲置用房,共分为两个厂区,其中一厂区主要为软包区、包装区、办公室、员工宿舍等,二厂区主要为开料区、平刨区、员工休息区、组装区等、五金仓库等。本项目为木质家具生产,原料为半成品的木材和板材,无烘干设备和喷漆设备,主要生产工艺为开料、涂胶、平刨、冷压、打磨、封边、组装、软包、检验入库。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厂区内严格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菜地施肥,不外排。 2、粉尘采用密闭吸风系统收集后通过降尘室+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不得在晚上及午间进行高噪声加工生产;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消声等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废布料、线头,木材加工产生的木屑和废木料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相关要求建立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地。 5、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中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其储存必须严格按《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储存,建立台账,填写转移联单,并定期送至具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控制突发环境风险事件;项目应依法完备消防等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