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厂一期工程(2.5万吨/日)
项目建设地:汨罗市弼时镇汨罗产业园白沙河路和丛木塘路交叉口
行业类别: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远期处理规模 5 万吨/天,近期建设规模为 2.5万吨/天,污水处理厂总建设用地约为 75 亩,近期占地 42 亩。污水处理厂尾水需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回用于道路浇洒、城市绿化、景观补水。本工程污水处理工艺“预处理+水解酸化池+改良型 AAO生化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转盘滤池+回用水池(兼二氧化氯消毒接触消毒池)+回用水泵房”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近期工程预计2016年6月开工,2017年2月投产。
二、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
1、建设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扬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施工场地道路应该硬化,施工区四周以围屏遮挡,防止尘土飘逸扩散。出入施工场地车辆保持整洁,以减少地面扬尘污染,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
(2)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3)废水: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简易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初步处理,不得随意漫流。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及沉淀池的泥沙宜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建筑固体废弃物一起处置。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造成面源污染。
(4)固体废弃物: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有关规定。在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过程中,根据需要设置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和设施,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废料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及时集中清运。
(5)生态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限制取土面积和取土深度,不得随意扩大取土范围及破坏周围林地绿地,严禁将工程弃土弃渣随意置于绿地之上,更不允许随挖随倒;严格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便道,防止施工车辆在有植被的地段任意行驶。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等的恢复工作。
2、运营期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采取“预处理+水解酸化池+改良型 AAO生化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转盘滤池+回用水池(兼二氧化氯消毒接触消毒池)+回用水泵房”工艺对污水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回用于道路浇洒、城市绿化、景观补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对于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废气,属于无组织排放源。项目拟定期清洗污泥脱水机,污泥及时清运,在臭气发生源周围加设绿化带以减少臭味的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高质量、低噪声的生产设备。
②生产设计采用封闭式设计,并安装隔声门窗。
③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并布置在离厂界和敏感点较远的地方。
④在污水处理厂周围种植绿化带进行绿色植物吸收降噪。
(4)固体废弃物
①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集中收集,根据不同种类的固体废物设置不同的收集处置方式。
②生活垃圾可以定点分类收集、能回收的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定期运送至垃圾填埋场,污泥由机械浓缩脱水一体化污泥处置系统处理。
三、结论
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是施工期带来的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运营期的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等。对于这些可能产生的影响,通过严格的环境管理及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有效地消除或减缓。
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污水厂一期工程(2.5万吨/日)工程实施后,对削减区域水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弼时镇以及白沙河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等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但项目本身在建设期和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与污染风险,故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根据本评价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切实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将其负面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是否知道或了解本项目情况、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以及对该工程实施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1日~2015年12月1日。
五、意见反馈途径
建设单位: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振军
联系电话:135-7504-288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52-3120117 传真:0552-3120117
邮箱:ahzhhkygs@qq.com
汨罗市普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