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湖南省汨罗市玉湖塑料厂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湖南省汨罗市玉湖塑料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湖南省汨罗市玉湖塑料厂拟投资500万元在汨罗市同力循环经济园4栋1号建设"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有塑料颗粒生产线两条:

①收购汨罗市当地已清洗、破碎的废塑料在厂区通过配料搅拌再经FD-125型造粒机生产3000吨/年的PVC塑料粒;

工艺流程:废塑料(已清洗、破碎)——配料、搅拌——造粒机造粒——切粒——装袋——入库——外售

②通过外购的树脂粉在厂区配料经FD-150型造粒机生产3000吨/年的PVC塑料粒;

工艺流程:树脂粉——配料、搅拌——造粒机造粒——切粒——装袋——入库——外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主要污染工序包括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员工生活废水;搅拌机、造粒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固废废物包括塑料制品加工过程(塑料挤出、模具成型、定长切割)中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废活性炭、员工生活垃圾、废石蜡油桶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①造粒废气、挤出采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 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②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汨罗污水处理厂。③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音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④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严禁露天焚烧废塑料及项目固体废物。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利用PVC废旧塑料,生产再生塑料颗粒,为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的“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款“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第20款“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第28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由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见:本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对大气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影响不大,不会对敏感点造成影响,也不会改变各敏感区的环境功能;

项目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水,生活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建设项目危险废物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公司专门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项目建成后在厂界5m外噪声叠加预测值昼夜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该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现有功能要求。因此,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和范围

在公示期间(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20日)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和反映。

1、对环境现状的看法;

2、对本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3、对本项目在本地建设可能造成的污染的意见;

4、对本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解;

5、对本项目选址的合理性的看法;

6、对本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看法;

7、其它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2015年7月20日前通过电话、信件或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和反映,以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省汨罗市玉湖塑料厂

单位地址:湖南汨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和加工示范基地

联 系 人:杨建国

联系电话:13548930879

评价机构名称: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人民东路东升大厦5楼

联系人:徐工

E-mail:10128095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