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事函〔2015〕1号)要求,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改革前期准备工作,需要将个人信息及单位缴费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做好个人信息核对工作
根据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记录,目前我局经办机构已将参保人员信息导出并形成电子表格。请各单位负责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的经办人员申请加入“汨罗机关事业社保”QQ群(群号:212038106),通过验证后,我局将向单位发送电子表格;或由单位自带U盘到人社服务大厅社保办窗口拷贝电子表格。各单位收到表格后,请按表中的“填表说明”操作。信息核对完成后,按如下要求报送:
1、将已核对完毕的电子表格打印。
2、每页必须有单位经办人、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在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
3、编制情况必须有编制部门核实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报送纸质文档的同时,一并报送经核实后的电子文档。
5、以上任何程序未到位,我局经办机构将不予受理。
二、全面做好欠费清理工作
对2014年10月1日前存在欠费的单位,特别是历年陈欠较多的单位,必须与社保经办机构主动核实清楚,力争在新制度正式实施前将欠费清理。
三、工作要求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经国务院决定的重大改革事项,牵涉到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信息核对与欠费清理工作极其重要,其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本单位能否顺利进入新系统,因此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本单位职工后顾无忧。
2、根据上级要求,上述两项工作必须于5月底前完成,请各单位及早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按质完成上述工作,为新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相关资料请报送至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社保办窗口(地址:汨新路社保中心;电话:5222585)。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填 表 说 明
1、对需要作出更改的项目,在下一行对应空白栏录入正确信息,不得直接更改原有信息。
2、 “是否编外人员”栏。编外人员录入“是”或“√”,有编人员不录内容。
3、本表所有数据截止至2015年3月上旬。如出现已调出未申报、已达退休年龄等情况,可在备注中说明,与单位新增人员一并在新系统上线后,再办理社保相关手续。
4、所有信息,必须经职工本人确认。对工作时间作出更改的,必须提供工龄认定部门的工龄认定依据。
5、编制内人员必须录入2013、2014年本人月基本工资和月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