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上旬,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岳阳市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下发后,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会议,具体安排部置。市人民政府迅速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汨政办发〔2013〕18号),要求“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插现场,暗查抽查,交叉互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台账》。紧接着,市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细则》(汨安委〔2013〕10号),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这次集中大检查,企业是责任主体,乡镇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市直单位对所属行业负监管责任。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冶金等八大行业,安监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交警大队牵头负责;河道采砂,水利局和砂石办牵头负责;河道治超,海事局牵头负责;渡船渡口,所在乡镇和交通运输局负责;客运安全、危货车辆运输及道路施工安全,交通运输局负责;民爆物品,公安局负责;消防安全,消防大队负责;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燃气和建筑施工,住建局负责;校园校车和学生安全,教育局负责;商贸安全,商务局负责;工信、文化、林业、农机、电力、水利、卫生、旅游、畜牧、气象等部门对所属行业安全监管负总责。
6月24日至28日,市安委办组织全市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由市直单位负责人带队的5个督查组,分赴全市35个乡镇场和12个职能部门进行专项督查。7月5日召开碰头会,收集督查情况,进一步部置安排全市各行各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暗访工作。要求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和交叉暗访,做到“全覆盖、深排查、列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