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局

机构名称

市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湖南省汨罗市高泉南路23号 0730-5222886

负责人

汪望三

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作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和省、岳阳市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岳阳市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与相关知识普及。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国际、港澳台的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一)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保健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健康宣传、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信息发布工作。
  (十三)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汨罗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岳阳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汪望三
汨罗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曹钢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兼机关纪委书记,分管医政医管、中医管理、药政、妇幼健康、基层卫生、财务、核算中心、120急救、行风建设、征兵体检、办公室、党风廉政、机关后勤、统战、乡村振兴、武装等工作。

袁拓领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兼机关党委书记,分管规划信息、疾病预防控制、综合执法、血防、党建、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综治安全、政工人事、综合监督、食品安全、法规、营商环境、行政审批等工作。

张勇
党组成员、市纪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卫健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人:何琪 联系电话:0730-5222886)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体制改革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黄靖 联系电话:0730-5222886)

  承担健康汨罗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股(市血吸虫病防治办公室、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吴韩 联系电话:0730-5206228)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工作;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岳阳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拟订全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全市血吸虫病防治的业务技术管理。

  (四)医政医管股(负责人:刘学军  联系电话:0730-5240360)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五)基层卫生健康股(负责人:刘洋  联系电话:0730-5243919)

  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六)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吴韩 联系电话:0730-5206228)

  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协调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报请市人民政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七)科技宣传教育股(负责人:周晨露 联系电话:0730-5113001)

  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八)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标准监测股(负责人:邹国平 联系电话:0730-5110718)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

  (九)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负责人:罗超 联系电话:0730-5209971)

  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

  (十)中医药管理股(负责人:许金文 联系电话:0730-5240360)

  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中医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中医执业资格许可制度;负责全市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工作;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一)妇幼健康股(负责人:吴晶 联系电话:0730-5222874)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负责人:湛汨 联系电话:0730-5113119)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三)爱国卫生工作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朱峰 联系电话:5222611)

  贯彻执行全国爱国卫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工作;组织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全市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人:黄妍 联系电话:0730-5222886)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依法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负责权限范围内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现场勘查、评审评估,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联络,接受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本局行政审批业务的监督和指导。

  (十五)财务股(审计股)(负责人:邹双武 联系电话:0730-5240401)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六)人事股(负责人:胡英姿 联系电话:0730-5258120)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综合协调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