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汨罗市汨新大道6号 0730-5118168
湛益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14:30-15: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拟定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乡镇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等规章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制度办法。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市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协同有关部门审批收费项目,参与制订及调整收费标准;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监管工作。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六)管理财政行政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釆购政策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制订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策;抗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七)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木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市级国有宣传文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财政支农、农业财务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国债发行计划,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承担协助有关部门参与对国外银行贷款谈判与磋商的业务。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和集中核算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预算股工作。
协助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局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城市建设资金服务中心、乡镇财政服务中心、乡镇财政所、村账乡代管服务中心、财政监督股(绩效管理股)、政府采购中心、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湖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驻汨罗办事处、罗城财税所、飞地园财政所,驻村帮扶及宣传、政法、党建、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会、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老干办)。
分管财政事务中心、政府债务监测中心、金融与债务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PPP),协管预算工作。
分管全局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社会保障股、企业股(对外经济贸易股)、税政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财政工资统发中心、综合计划股、会计管理股、信息网络中心及团青妇、文明城市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全市财政收入征管工作,联系税务局、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和循环园财税工作。
(一)乡镇财政服务中心(负责人:张作辉联系电话:0730-5222339)
1.负责全市各镇财政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2.负责全市“乡财县管”工作,负责各镇财政预算决算、日常的财务收支,乡镇财政所人员的工资发放,各镇的财务报表的填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督和管理;
3.指导全市乡镇债权债务管理和乡镇债务的化解工作;
4.负责全市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工作;
5.指导全市镇、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村账乡代管”工作,参与全市村级债务管理和化解工作,指导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和农村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7.参与调查研究农村经济和农民负担情况,参与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8.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汨罗市财政事务中心(负责人:杨华联系电话:0730-5234238)
1.贯彻执行非税收入征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拟订市级非税收入征管实施办法。
2.负责全市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直接征收,组织、委托和督促市直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监管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减免审核和申报事项。
3.核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编审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并核定执收成本。
4.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的核算与统计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结算与划解,拟定全市非税收入统筹方案,编制全市非税收入报表并分析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
5.负责全市财政票据管理工作,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非税执收单位绩效考核,非税收入征管情况考核。
7.参与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和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的督查落实工作。
8.监督检查全市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稽查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9.负责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总结和推广各地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经验,组织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调研和系统人员培训。
10.承办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本市非税收入网的管理和维护,指导,推进全市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11.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负责人:张艳芬联系电话:0730-5225336)
1.组织市级预算的执行,负责市级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编制全市财政收支报表及预算执行分析。
2.组织执行金库管理制度、政府总预算会计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制度,拟订补充规定和实施意见。
3.负责总预算、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工作。
4.负责国库资金管理,联系并协调人民银行工作,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负责核批财政资金用款计划。
5.负责制订全市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持有和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负责审核市直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用款计划和支付额度管理,定期组织与相关单位对账,并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进行监控。
6.汇总全市财政决算与部门决算,编制市本级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
7.协助建立财、税、库、银网络系统,通过计算机联网,实现财、税、库收支信息共享。
8.统一财政性专户资金及其帐务管理,负责市级财政及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的审批。
9.负责审计部门的审计协调工作。
10.协助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
11.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汨罗市城市建设资金服务中心(负责人:田利联系电话:0730-5206376)
1.参与制定城市建设投资项目规划,负责编制年度城市建设资金的收支计划。
2.负责监管城市建设项目的资金归集及使用、负责闲置资产的处置收入资金归集及市本级政府非经营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资金使用。
3.依授权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费、城市配套费、城市排污费、及其他政府性基金等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4.市政府授权管理的其他工作。
5.办理局领导授权管理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政府债务监测中心(负责人:吴达联系电话:0730-5206378)
1.研究拟订政府性债务防控、债务风险化解有关政策和措施;2.实施风险评估预警监控、债务规模控制;
3.指导各镇、市直单位与平台公司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4.检查监督执行上级有关债务政策;
5.提请组织查处违法违规事项;
6.统筹协调政府性债务风险日常管理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办公室(负责人:聂迪联系电话:0730-5118168)
1.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事务,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2.负责文电处理、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
3.负责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
4.承担宣传、统计信息、保密、接待、信访、安全、提案议案办理、政务公开等工作;
5.负责全局性行政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6.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公有资产管理;
7.承担机关后勤服务与管理工作。
(七)预算股(负责人:虞哲源联系电话:0730-522237)
1.拟订全市财政体制和预决算管理制度。
2.拟订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负责编制年度预算草案。
3.审査和批复部门预算、指导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4.分析预测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5.负责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预算事项的审核、报批、调整工作。
6.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
7.拟定市级对乡镇财政结算办法,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
8.办理省、市与汨罗;市级与园区结算事宜。
9.办理全市所有的指标录入、审核、下达。
10.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审计局审计本级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
11.负责本级总预算公开工作。
(八)行政政法股(负责人:易敬容联系电话:0730-5225588)
1.编制年初预算和审核本股室各单位基本及项目资金预算建议,报预算股审核,按程序审批后,组织实施。
2.监督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3.研究制定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开支标准和定额,并负责有关经费的管理。
4.做好本股室各单位的中央及省级政法补助项目专款执行工作,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根据年度预算及各预算单位每月申请的项目用款计划,按进度批复。
(九)教科文股(负责人:何恋联系电话:0730-5228312)
1.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优化事业单位经费支出结构问题。
2.负责教育、科学、文化、档案、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事业费支出的财务管理。
3.编制分管部门(单位)年度预算;监督和分析分管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单位)有关经费安排和预算追加的意见和建议;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
4.协助分管部门(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分管部门(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5.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项目效益考核。
6.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管理文化事业建设费、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负责有关专款的分配下达。
7.协助做好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8.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经济建设股(负责人:周雄辉联系电话:0730-5206318)
1.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自然资源、住房和建设、林业、环保、安全生产、粮食、供销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执行相关财政措施;
2.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项目安排;
3.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4.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十一)农业农村股(负责人:熊文伟联系电话:0730-5230958)
1.掌握各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
2.研究拟订财政支农政策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3.负责协助对口联系的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监督其预算抗行,审核其预算追加和年度决算,监督其专项资金使用,协助做好项目库建设;
4.会同相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防灾资金;
5.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
6.负责全市和市本级涉农支出的汇总和分析。
(十二)社会保障股(负责人:李莉联系电话:0730-5238511)
1.掌握人社系统、卫健系统、民政系统、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医保局、残联等分管部门(单位)主体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分管部门(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
2.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负责有关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协调工作。
3.编制人社系统、卫健系统、民政系统、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医保局、残联等分管部门(单位)年度预算;监督和分析分管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单位)有关经费安排和预算追加的意见和建议;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
4.协助分管部门(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分管部门(单位)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
5.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
6.预测社会保障资金收支对财政的影响,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措施;编制市级社会保障收支预、决算草案;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障收支预、决算。
7.研究制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负责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8.管理卫生事业费、中医事业费、劳动保障事业费、抚恤事业费、安置事业费、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救灾支出、其他民政事业费、残疾人事业费,以及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等转干部解困金、再就业经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农村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资金。
9.负责审核、拨付行政事业单位抚恤和丧葬补助费。
10.制订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管理有关规定。
11.协助做好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12.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企业外经股(负责人:何建潘联系电话:0730-5222250)
1.承担审核工信、应急管理、商务粮食、国资等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
2.参与研究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会同项目主管单位开展企业项目申报联审及资金核实、拨付工作;
3.参与拟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并监督执行;
4.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负责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管理工作。
(十四)综合计划股(负责人:胡临红联系电话:0730-5234338)
1.熟悉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组织协调市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指导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2.参与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
3.熟悉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住房保障政策,负责管理中央和省级城镇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政策,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监督。
4.依据全省彩票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监管彩票市场,彩票销售机构预、决算,监督彩票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制订彩票公益金具体管理和分配政策,管理对口分配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5.参与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的研究、拟定;拟订和完善专项资金和所联系部门(单位)资金的管理制度。
6.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行政资产管理股(负责人:彭真联系电话:0730-5206808)
1.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报表编报
2.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审批;
3.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审批;
4.负责全市“三资”运作改革工作,协调6个专班和资金组“三资”运作相关工作事项。
(十六)税政法规股(负责人:易宏辉联系电话:0730-5250911)
1.负责收集、分析、反馈财税政策动态,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地方性税制改革和有关全市适用的税收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的建议;2.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统一登记、编号、发布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
3.负责财税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
4.负责组织财政执法监督检查,并提出相关建议;
5.负责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听证事项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6.负责管理市级国家赔偿费用,提出编制市级国家赔偿费用预算的建议,审核办理市级国家赔偿事项;
7.负责组织全市财政普法工作提供财经法律法规咨询服务;负责审查财政行政处罚决定,受理行政执法的申诉和检举;
8.参与国有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仲裁;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税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参与财政、税收体制的调查研究和改革方案的拟订;
9.负责协调处理与税务、海关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参与有关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
10.负责办理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核工作。负责财税综合信息平台数据维护、统计、分析,协助财源办协税、护税工作。
(十七)金融与债务股(负责人:许涛联系电话:0730-5206378)
1.负责全市农业保险资金、普惠金融发展资金(创业担保中央财政贴息)、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履行汨罗市诚晟担保公司出资人职责等工作。
2.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及风险防控工作;
3.政府债券的项目申报、发行与资金使用监管;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的督导;
4.督促到期存量债务的还本付息;
5.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理;
6.政府平台公司融资的监控与比对;
7.平台公司整合转型的督导等工作。
(十八)会计管理股(负责人:杨娅联系电话:0730-5224571)
1.负责全市会计行业、会计人才管理,组织会计培训;
2.牵头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规章制度;
3.指导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4.服务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政府会计改革等工作。
(十九)财政监督股(绩效管理股)(负责人:杨伟国联系电话:0730-5237566)
财会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监督执行相关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关于财会工作的方针政策;预决算编制情况进行评估;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预算绩效管理,包含绩效目标申报、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
(二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尹良联系电话:0730-5222235)
1.负责上级制订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在本级的实施。
2.负责预算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
3.按上级制订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备案。
4.负责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
5.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举报和投诉事项;依法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考核;依法对政府采购评标专家进行监督考核。
6.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监督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
7.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编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8.依法管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二十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人:吴达联系电话:0730-5236048)
1.参与拟订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建立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质量考核体系。
2.参与拟定财政投资评审范围,拟订财政投资评审计划。
3.负责本市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方案优化、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竣工决(结)算评审相关事务性工作,对财政投资项目提出政策建议。
4.承担具体建设项目支出标准定额工作,提出完善本市项目支出标准的意见和建议。
5.负责拟订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规章制度,承担部门预算项目审核相关事务性工作,对本市部门预算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估,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6.负责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方案设计、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上限值、工程变更等环节的跟踪评审。
7.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人事教育股(负责人:周密联系电话:0730-5225168)
1.与组织部门、编办、人社部门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工作对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会议要求,并及时向局党组传达相关文件精神。
2.完成了全局档案的查漏补缺及档案整理。针对财政干部档案年代久、资料缺失严重、难追溯的特点。坚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尽量使个人档案齐全、完善、精确。
3.对人员异动、调进、调出、退休等工作及时办理。
4.办理好干部职工的提拔、晋升手续。
5.组织干部进行网上学习,提高财政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制度,提高财政干部的理论意识,遵守党纪的自觉性,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创新干部教育载体,开展经常性教育,使干部们在各项主体活动中真正受到教育,促进财政工作的开展。
(二十三)财政工资统发中心(负责人:周浩波联系电话:0730-5222699)
1.负责对纳入统发范围人员的人事工资、支出科目和法定代扣款等数据信息的全面审核,分类打包,传递至国库和各代发银行;
2.负责住房公积金等代扣款项的申报缴纳;
3.负责签订工资代发协议;
4.负责财政工资网络系统升级、维护;
5.负责财政工资网络统发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6.参与财政工资统发制度的制定及清理“吃空饷”等相关工作;配合市编办、人社等单位处理市直机关单位返岗人员工资核定等相关工作。
(二十四)财政信息中心(负责人:虞利洋联系电话:0730-5239709)
1.负责财政信息化统一管理、统筹规划、统一建设,负责市财政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拟定市级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及分年度实施方案,拟订具体实施的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
2.负责全局财政业务系统专网及安全建设的基础平台选型,建立网络运行及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
3.组织市本级财政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股室对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技术方案论证、实施和监督,编制年度本级财政信息化建设预算,提出本级财政信息化建设资金安排意见。负责本级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4.负责局机关中心机房、财政业务城域网、局域网、业务子网的建设和维护,对股室单位配置、报废信息设备提出技术审核意见。
5.参与本市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方案的审核。
6.负责组织局机关机房、网络系统、系统软硬件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统一资源配置,负责局机关信息化运维管理、技术服务和耗材配置。
7.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五)党廉室(负责人:许怡安)
1.承担基层党委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
2.负责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支部和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3.负责起草本级党建工作计划、总结,撰写党建相关材料,推广经验,总结教训。
4.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5.负责本级民主生活会、“双述双评”、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的谋划、组织和总结工作,指导下级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党日活动”等党内政治生活。五、负责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
6.完成上级党组织及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六)工会(负责人:何飞行联系电话:0730-5235269)
1.工会组织要认真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其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执行监督。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组合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现象做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做好新会员的吸纳、接收、管理、教育工作。
(二十七)汨罗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负责人:刘滢锦联系电话:0730-5235229)
1.负责研究制定全市PPP项目发展规划,制定PPP年度工作计划;2.指导全市PPP工作实施,组织PPP工作学习培训,协助建立PPP项目库;
3.负责PPP项目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