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机构名称

市司法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汨罗市建设中路30号 0730-5222529

负责人

颜念龙

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一9月30日)冬季 14:30-17:30 (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工作;承办市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和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市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对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有关民事法律事务。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管理汨罗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

  (八)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和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十)负责本系统警用设备、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颜念龙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晏放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律师、禁毒、乡村振兴等工作。

贺雄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党建、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平安创建、政工人事、办公室、财务、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全面依法治市、法治调研与督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管理等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人:赵佩 联系电话:0730-5222529)。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

  (二)法治调研与督察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周智)。

  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镇(街道)、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承担法治政府考核工作;协助依法治市办进行全面依法治市调研工作;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股(负责人:胡敦)。

  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各部门、各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协调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人:邹新宇)。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行政复议股(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人:胡敦 联系方式:0730-5880866)。

  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市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和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或组织承办市政府复议答复案件;负责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工作。

  (六)行政应诉股(负责人:胡敦 联系方式:0730-5880866)。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市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事项;负责全市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承办本局的行政应诉工作。

  (七)政府合同管理股(负责人:胡敦)。

  对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参与政府重大合同纠纷的处理;承担《汨罗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职责;承办市政府有关民事法律事务。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王月)。

  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九)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杨奎 联系方式:0730-5202316)。

  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和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市帮教安置工作。

  (十)戒毒管理股(负责人:王月)。

  监督检查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市强制隔离戒毒机构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监督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教育、警戒、习艺劳动和生活卫生医疗工作;处理突发事件;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十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杨华平 联系方式:0730-5202680)。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负责编制司法鉴定、公证机构及名册的初审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十二)律师工作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人:王月)

  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工作;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核准转报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依申请类政务事项的办理工作。

  (十三)装备财务保障股(负责人:甘彩虹)。

  负责机关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行政后勤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设备、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装备财务工作。

  政工室(负责人:潘俊)。

  研究和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办理局管干部的考察考核、职务任免工作;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干部调配与录用、劳资优抚、职称评审等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工作;统筹协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