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机构名称

市民政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建设西路1号 0730-5170234

负责人

黎保国

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一9月30日)冬季 14:30-17:30 (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一)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机要、保卫、提案办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拟定局机关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机关各支部的设置、换届选举和审批工作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办理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专项资金财经监督,党风廉政建设。

  (二)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和局二级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编制民政事业统计报表,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

  (三)负责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监督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负责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负责指导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四)指导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审核批准农村公益性公墓设立;负责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指导救助站、福利中心、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市内所设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查处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五)承办村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合并、更名、命名的报批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行政区域调整工作;承办岳阳市下达的与相邻地区边界勘定及接壤县(市)区边界争议、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地名标志设置和更新,收集整理和储存地名档案资料。

  (六)开展慈善团体、友好人士的交流合作。

  (七)负责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登记;老区项目资金审批。

  (八)负责全市老区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监督全市老区资金的投放、使用;负责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区扶贫开发。

  (九)主管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包括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电脑型彩票、快开型彩票,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网站的布局、新增、撤机、维护、宣传等管理事项。

  (十)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十一)负责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建设和协调;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及时拨付各项救助金,加强对救助金使用管理的监督;负责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和农村敬老院的管理及业务指导。

  (十二)接受慈善捐款,组织开展赈灾救难、扶贫济困的社会救助活动;宣传慈善,鼓励义工队伍(志愿者)开展慈善公益活动。

  (十三)负责全市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和弃婴的收养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救济、教育等工作。

  (十五)贯彻殡葬改革方针、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破除封建迷信,改革旧的丧葬习俗,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黎保国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李朝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审批、社工管理、救助管理、殡葬管理、特困家庭大病医疗慈善救助、慈善事业促进方面工作,分管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社会事务股、救助管理站、殡葬管理所、特困家庭大病医疗慈善救助服务中心,联系社会福利院、汨罗镇敬老院。

何 亚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地名区划、儿童福利方面工作,分管救助服务中心、地名区划股、社会救助股(儿童),联系三江敬老院、大荆敬老院。

彭旭汉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养老、婚姻登记、安全生产、福利彩票、综治信访维稳、机关、财经、人事、档案管理、青年、妇女、计划生育、中心工作等方面工作,分管机关纪委、办公室(含党建、人事)、社会救助股(养老)、婚姻登记中心、计财股、老区办、社会福利院、工会,专门督办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联系福彩发行中心,联系罗江镇敬老院、桃林寺镇敬老院、汨盛包装有限公司、天颐健老年养护公司。

  (一)办公室(负责人:翁希臣 联系电话:0730-5170234)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应急管理和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全市民政信息管理和标准化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各种形式的上访;督办有关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负责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拟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评比、表彰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刘韬 联系电话:0730-5173906)

  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工作,制订民政事业费管理细则,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编制民政事业统计报表;管理局财务工作。执行同级民政经费预算、决算审计;对直属单位的各项经费收支和基本建设进行审计,对重大经济合同进行审签和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民政内部经费决算方案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对民政系统经常性的经济活动和重大经费管理事项开展审计调查;执行同级财务审计;指导全市民政内部审计工作。

  (三)市社会救助股(负责人:邹建波 联系电话:0730-5171122)

  社会救助股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上级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负责落实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指导督促各乡镇实施社会救助工作;指导监督敬老院建设管理,负责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承办中央、省、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四)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股(负责人:张韬 联系电话:0730-5173909,0730-5171399)

  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股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儿童福利事业的方针政策,落实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实施收养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社会收养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标准;负责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和福利院管理工作。

  (五)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人:王静波 联系电话:0730-5259178)

  社会事务股主要职责为: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负责指导全市经营性公墓建设,指导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婚姻登记服务管理;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协调省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地方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无行业党委、或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推进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民政执法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负责权限范围内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现场勘查、评估评审等;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联络,接受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本局行政审批业务的监督和指导。

  (六)区划地名股(负责人:何焱 联系电话:0730-5222931)

  监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拟定行政区划发展战略、规划;依法负责乡镇及其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市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市地名命名、更名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内行政区划图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核。

  (七)慈善事业促进股(福利彩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黎常胜 联系电话:0730-5170288)

  负责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定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老龄工作股(负责人:刘佳林 联系电话:0730-5170234)

  主要职责为: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