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汨罗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5-08-2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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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汨罗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城市公用事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以及城市公用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

  (二)负责制定审核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的计划和实施;负责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的设计、预决算初审、招标采购、施工现场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城区道路、人行道、桥梁、下水道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负责破道恢复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类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梁、路灯和各类管线的架(铺)设、搭接、挖掘等工程的批后管理及监督检查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

  (四)参与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参与新建市政工程移交、接管工作;负责对从事市政工程维修的企业和个人的资质进行管理。

  (五)参与城区排渍防涝工作;参与城区雨污水排放、水质水量检测、监控。

  (六)负责城区地下弱电管网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地下管廊建设批后管理,协助收取有偿使用费。

  (八)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运营的管理和监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公用设施监督股、公用设施维护股、综合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68.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7.53万元,降低26.67%,主要是因为城市防涝排渍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6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1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6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98万元,占92.86%;项目支出19.15万元,占7.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8.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7.53万元,降低26.67%,主要是因为城市防涝排渍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8.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7.53万元,降低26.67%,主要是因为城市防涝排渍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8.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61万元,占0.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69万元,占8.09%;卫生健康支出(类)9.86万元,占3.68%;城乡社区支出(类)222.04万元,占82.81%;住房保障支出(类)13.92万元,占5.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1.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56万元,支出决算为1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4万元,支出决算为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2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由财政代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86万元,支出决算为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6.22万元,支出决算为21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工作任务调整了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92万元,支出决算为1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7.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9.75万元,津贴补贴53.04万元,奖金10万元,绩效工资29.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1万元,住房公积金16.12万元,生活补助4.33万元。

  公用经费21.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4%,主要包括办公费3.75万元,印刷费0.28万元,邮电费0.48万元,维修(护)费0.84万元,培训费0.67万元,专用材料费0.41万元,劳务费0.03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0.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2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67万元,用于开展1次培训,人数20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4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3.8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39.14%,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7.04%。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汨罗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巡察维修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汨罗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 个,共涉及资金1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1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1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汨罗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268.13万元,执行数268.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要求抓落实,保障城市公用设施功能正常发挥。城区公用设施巡查管理上公用设施监督股对城区主要路段实行“定人员、定路段、定责任”的“路长制”,对责任路段的路面及其附属设施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人员勤巡视、严检查并坚持每天记录巡查日志,拍摄现场照片存档,发现问题及时下维修单给维修股。上半年共下发市政维修通知500多份,近800处维修地方;另外我们还严谨对待职能职责范围内的每一份热线工单,对领导交办或市民通过12345、新闻媒体、城管局办公室、市长信箱等反映涉及市政公用设施问题的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派人员到达现场查勘处理,并及时回复城管指挥中心。确保全年满意率100%。公用设施维护股对城区各主次路段人行道损坏地段进行及时的修复与整改。为防止车辆任意驶上人行道,给路面造成损坏,我们对人行道麻石板维修面积约3100㎡,路沿石约1200m,更换平石约260m,更换树围石约620m。摊铺沥青路面维修约3200㎡,零星路面冷铺料3吨,混凝土路面维修约600㎡,维修路面塌陷6处,恢复麻石隔离柱112根,整个城区路段清灌缝处置达10000米,对城区所有主次干道上的雨污管道进行经常性的排查,更换及调整雨污井盖500余套,双页井座井盖320余套、单页井座井盖200余套、沉砂井160余套、城区更换五防井盖102套。今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中心根据市创建办和交警部门指导意见,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城区实际情况对不合理标识标线进行撤除并更改,城区共计新增约13200米摩托车停车位划线,为提升文明交通程度标划出了崭新的风景线。二是明方向抓整改,持续推进重点工作稳步实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今年年初城区出现两次雨雪冰冻天气,我中心高度重视强降温雨雪冰冻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雪中及雪后应对有效,全面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特别是2024年1月20日的雨雪冰冻极端天气共出动铲车3台、叉车6台、运输车辆4台、吊车1台、撒融雪剂车1台,发动人员50人(次),根据降雪规律,抓准降雪间隙,昼夜奋战,不间断对全市市政主次干道道路上下坡、桥梁等交通线路节点进行喷撒融雪剂、人工除雪、机械铲雪等作业,全面有力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雨雪冰冻天气的影响降到了最低程度。管线入地收费工作。从制定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到对城区管道的排查,确定弱电运营商已铺设线路的占孔长度数量,确定收费标准.各运营单位已与楚之晟(佳湘公司)签约并支付租赁费用。已收取完第一批存量费用。今年已在去年的基础上把城区各运营单位占有的地下管线费用并进行收取。城区排渍防涝工作。汛前我中心组织人员对排水管网、检查井、雨水井等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清淤疏浚,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共计新增雨水井12处,污水管道200米,管道清淤约660余米;每次降雨前与水利局、归义镇对接,确保机埠有专人值班,闸门开启有专人负责;做好降雨时的巡查和值班工作,易涝地段、低洼地区排水机埠、排水闸门等重点部位安排专人值守。七月初受台风“格美”外围云系和高空槽共同影响,我市城区出现大到暴雨,我中心迅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监视雨情动态,将城区划为3个片区,安排专人巡查,重点突出6个易涝路段和6个易涝点;全体干职工组建应急处置队,配备3辆防汛应急车辆、2台移动式应急排水泵和应急物资,按照梯次投入的原则,及时高效的处置了各类路面内涝积水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门单位内各股室预算管理意识不强,因担任工作需要负担的运行成本无法精准测算。二是资产管理需要进一步精细化管理,加强新购、使用、调整、报废处置等流程的报批管控程序。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部内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遵循预算管理办法,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推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财务支出公开制度,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自评结果、部门评价结果、财政评价结果,我单位对2025年度预算安排,支出结构调整,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等进行调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优化排涝设施规划建设。评价结果能够反映现有排涝系统的短板和不足,为后续排涝设施的新建、改造提供科学依据。管理部门可根据评价结果,优先对积水严重区域进行管网改造,合理规划泵站布局,提升整体排涝能力。二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通过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可以有针对性地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比如调整预警响应级别划分,优化应急物资储备点布局,细化各部门协作流程,提高突发强降雨应对效率。三是指导财政资金分配。评价结果可作为排涝设施维护资金、改造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对绩效评价较差的区域适当增加投入,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4年度汨罗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二、2024年度汨罗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绩效自评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