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城市市容环卫管理和服务;
(二)负责全市主次街道、城乡结合部的清扫、垃圾清运、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和垃圾容器的清洗工作;
(三)负责建成区垃圾(围)、公厕的清扫保洁和监督管理;
(四)负责推行和落实临街单位市容环卫管理责任制;
(五)负责推行与审批乡镇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
(六)负责管理、报批与组织收取环卫有偿服务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有关规费;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财务股、采购办、督查室、归义所、高泉所、罗城所、垃圾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属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纳入城管系统统一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7280.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53.03万元,增长33.69%,主要是因为财政将23年直接拨付的专项资金重新纳入24年预算,其中包括新城区路段清扫承包258.8万元、新桥垃圾场渗漏液处理三方运营463.51万元、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清扫清运费400万元,城乡一体化营运1800.5万元、四个项目合计2922.8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7280.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80.8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728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9.93万元,占13.73%;项目支出6280.89万元,占86.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80.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53.03万元,增长33.69%,主要是因为财政将23年直接拨付的专项资金重新纳入24年预算,其中包括新城区路段清扫承包258.8万元、新桥垃圾场渗漏液处理三方运营463.51万元、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清扫清运费400万元,城乡一体化营运1800.5万元、四个项目合计2922.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80.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53.03万元,增长33.69%,主要是因为财政将23年直接拨付的专项资金重新纳入24年预算,其中包括新城区路段清扫承包258.8万元、新桥垃圾场渗漏液处理三方运营463.51万元、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清扫清运费400万元,城乡一体化营运1800.5万元、四个项目合计2922.8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80.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5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51万元,占1.22%;卫生健康(类)支出30.09万元,占0.42%;城乡社区(类)支出6217.29万元,占85.39%;住房保障(类)支出42.48万元,占0.58%,其他(类)支出:900万元,占12.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20.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28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5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56.65万元,支出决算为5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28.32万元,支出决算为2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3.54万元,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3906万元,支出决算为576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64%,因为财政将23年直接拨付的专项资金重新纳入24年预算,其中包括新城区路段清扫承包258.8万元、新桥垃圾场渗漏液处理三方运营463.51万元、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清扫清运费400万元,城乡一体化营运1800.5万元、四个项目合计2922.81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2.48万元,支出决算为4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9.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3.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216.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62%,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58%;与上年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卫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周边友好兄弟单位,学习交流环卫工作经验,城乡一体化,垃圾焚烧发电、渗漏液处理运营情况,收费、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方面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百比。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百比。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百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百比;与上年相比减少10.79万元,降低100%。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卫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58%;与上年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卫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周边友好兄弟单位,学习交流环卫工作经验,垃圾焚烧发电、渗漏液处理运营情况。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22人次,主要是周边友好兄弟单位,学习交流环卫工作经验,垃圾焚烧发电、渗漏液处理运营情况,收费、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方面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0.4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35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50.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300.43万元,支出决算为30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42万元,用于召开环卫中心“七一”党员表彰大会,人数49人,内容为环卫中心2024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支部”的通报表彰,2、年底环卫中心干职工表彰大会会议,人数72人,内容为换位中心2024年度先进单位、先进所室和个人的表彰通报;开展培训费3.36万元,用于开展省环卫协会垃圾分类专题会议培训,人数17人,内容为1、学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事业单位人员培训会,人数49人,内容为用于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 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度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 12 天或者 90 学时,其中公共科目培训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 60 学时;3、党员培训费,人数2人,内容为党校学习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3.8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6.19%。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6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认真总结归纳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我部门组织对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80.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50.4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细致推进重点工作,对标对表在创新中狠抓落实,环卫中心按照年初既定计划,以“向最好看齐、与最强对标”的工作态度自我要求,对表、如时、按质、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垃圾处置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按《汨罗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方案》要求,将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个人生活垃圾处理费并水征收已移交税务部门代征;上管单位、企业和经营性行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环卫中心上门催缴,直接上缴税务部门;为防止费源流失,做到应收尽收,加快将门店、经营性场所生活垃圾及开发小区装修垃圾处理费征收纳入并水征收。
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2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628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6.27%。“2024年度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135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8.55%、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因项目支出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组织对“新桥垃圾场渗漏液处理三方运营经费”“垃圾焚烧发电厂”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通过垃圾焚烧处理发电,提高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推动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发展,以满足全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的要求。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垃圾焚烧发电厂”“新桥垃圾场渗漏液处理三方运营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3.36万元,执行数为1233.97万元,完成预算的122.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垃圾焚烧处理发电,提高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推动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发展;二是使我市生活垃圾从单一的填埋方式发展到综合处理和资源再生利用,有效的控制二次污染,有利于改善生活和投资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除臭风机连接管容易破裂,造成臭气部分外溢给后续安全,稳定的运行造成一定的隐患;二是对人员专业技能的提升,厂区环境卫生的保持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会预留好备品备件,出现问题及时更换。;二是为安全,环保,稳定,可靠的处理垃圾渗滤液提供保障。为构建宜居,宜商,宜游的和谐汨罗做出贡献。
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一)项目基本概况
汨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位于汨罗市新桥村工业园,占地80亩。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预留二期建设处理规模250吨/日。项目一期采用两台日处理250吨机械炉排焚烧炉,两台6.4MPa、450℃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和一套 15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满负荷年上网电量8000万千瓦时,节约标煤9832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6153.12吨。
该项目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 炉内脱氮+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烟气净化工艺 ;垃圾渗沥液处理采用“预处理+UASB 厌氧反应器+MBR 生化处理系统+NF 纳滤膜+R0”处理工艺,经厂区低浓度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炉渣交由专业工厂经破碎、筛分、磁选后,作为建材原料综合利用;3%左右的飞灰经螯合固化后填埋。项目建设标准和工艺标准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真正实现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项目。公司渗滤液站现建有两座1250立方米容积的调节池。共设置有一套渗滤液处理系统(IOC+AO+超滤+TUF+反渗透+DTRO)。渗滤液处理系统于2019年11月投入使用,日处理规模250T/d。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工艺运行控制:我司于2019年11月开始处理生活垃圾,同步产生渗滤液并进行处理,累计处理水量达到39371.46吨,日均处理63.50吨,平均进水COD11971.55mg/L,出水COD7.72mg/L,累计消减COD为471.03吨。平均进水氨氮2054.52mg/L,出水氨氮1.19mg/L,累计消减氨氮80.84吨.共用电量为173.346万度,月均82545.71度,平均吨水耗电量为44.03kw/t.
2、设备运行:自2019年11月运行以来,我司已安全运行1年多,为保障处理厂设备的安全、高效、正常的持续运行,已对设备进行了全方位检修、保养、更换。主要有超滤膜、TUF膜、反渗透膜的化学清洗;DTRO系统膜组清洗;生化池曝气机的一般维护及更换;浓水池加装一条回流管道;完成对渗滤液站各池体防漏、防腐工作,对露天池体加装防护栏。我司根据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渐完善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并加强对全部员工的技能培训,保障了渗滤液处理站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3、水质分析:我司设有专门的渗滤液化验室,化验员通过对进,出水质开展各项检测工作,指导配合运营工作。根据化验检测结果表明;自2019年11月我司运营以来,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稳定,出水达标,未出现污染物超标现象。目前各池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均达标回收利用。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测算,该项目每年可减少COD排放269.16吨/年,可减少氨氮排放46.19吨/年。为安全,环保,稳定,可靠的处理垃圾渗滤液提供保障。为构建宜居,宜商,宜游的和谐汨罗做出贡献.经自评,该项目社会效益较为突出,功能实现情况较好,运行保障效果较好,收益群体满意度较好。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经测算,该项目每年可减少COD排放269.16吨/年,可减少氨氮排放46.19吨/年。为安全,环保,稳定,可靠的处理垃圾渗滤液提供保障。为构建宜居,宜商,宜游的和谐汨罗做出贡献.经自评,该项目社会效益较为突出,功能实现情况较好,运行保障效果较好,收益群体满意度较好。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对此项目的实际运营,在工艺参数设定,生化养护方面积累到了一定的经验。不足之处在于对人员专业技能的提升,厂区环境卫生的保持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除臭风机连接管容易破裂,造成臭气部分外溢给后续安全,稳定的运行造成一定的隐患,后续会预留好备品备件,出现问题及时更换。
新桥垃圾场渗漏液处理三方运营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3.51万元,执行数为477.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渗漏液处理稳定达标排放,2022年实际完成已达到国家级环保标准。
(一)项目基本概况
新桥垃圾填埋场位于汨罗市新桥村16组,垃圾场渗滤液现建有一座3.75万立方米容积的调节池。共设置有两套渗滤液处理系统(一套生化+超滤+纳滤+RO膜系统,一条两级DTRO膜系统)。DTRO系统于2019年6月为填埋场提质扩容改造后加装.MBR系统日处理规模为100t/d,DTRO系统日处理规模为100t/d,两级产水混合后进入RO系统深度处理,处理规模200T/d。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工艺运行控制:我司于2019年5月接手运营此项目,累计处理水量达到58634吨,日均处理148.45吨,平均进水COD1260mg/L,出水COD16.32mg/L,累计消减COD为93.997吨。平均进水氨氮659mg/L,出水氨氮14.25mg/L,累计消减氨氮3.752吨.共用电量为100.4880万度,月均77298.46度,平均吨水耗电量为17.40kw/t.
2、设备运行:自2019年5月运行以来,我司已安全运行1年多,为保障处理厂设备的安全.高效.正常的持续运行,已对设备进行了全方位检修,保养,更换.主要有砂滤膜.纳滤膜.反渗透膜组的化学清洗及更换;DTRO系统膜组清洗更换;生化池曝气机的一般维护及更换;浓缩液池回灌填埋场加装一台5.5kw的备用泵;完成对污水厂各池体防护栏刷漆,防腐工作.我司根据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渐完善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并加强对全部员工的技能培训,保障了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3、水质分析:我司员工通过对进,出水质开展各项检测工作,指导配合运营工作。根据化验检测结果表明;自2019年5月我司运营以来,污水厂运行稳定,出水基本达标,总计出现了2次总氮超标现象,在对工艺参数及和在线监测运营商对比试验,保证设备准确度后,出水恢复到达标。目前各池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测算,该项目每年可减少COD排放86.76吨/年,可减少氨氮排放3.46吨/年。为安全,环保,稳定,可靠的处理垃圾渗滤液提供保障。为构建宜居,宜商,宜游的和谐汨罗做出贡献.经自评,该项目社会效益较为突出,功能实现情况较好,运行保障效果较好,收益群体满意度较好。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经测算,该项目每年可减少COD排放86.76吨/年,可减少氨氮排放3.46吨/年。为安全,环保,稳定,可靠的处理垃圾渗滤液提供保障。为构建宜居,宜商,宜游的和谐汨罗做出贡献.经自评,该项目社会效益较为突出,功能实现情况较好,运行保障效果较好,收益群体满意度较好。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对此项目的实际运营,在工艺参数设定.生化养护方面积累到了一定的经验。不足之处在于对人员专业技能的提升,厂区环境卫生的保持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MBR膜系统经过六年的运营,面临设备老化,腐蚀等现象,给后续安全,稳定的运行造成一定的隐患。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垃圾焚烧发电厂”“新桥垃圾场渗漏液处理三方运营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2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均为95分,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部门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
1、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从预算编制,预算审批与分解下达流程,预算的执行、控制与调整,决算与绩效评价等方面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做到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
2、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本单位12个项目中,主要是新城区路段清扫承包、新桥垃圾场渗漏液处理三方运营、浓缩液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厂、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清扫清运费项目都已按要求履行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手续。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做到了管理规范,操作阳光透明,运行有序高效,服务态度优质,群众满意度高,确保了城乡卫生干净整洁。在项目管理上,通过逐步规范申报审批支付程序,确保了环卫中心各项目工作高效运转。在资金管理上,科学安排,合理编制预算,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避免随意使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3、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聚焦行动引领,推动环卫工作精细化
一是业务面更加广,清扫保洁更加精。在业务拓展上,环卫中心在2024年全面接管工业园清扫保洁工作,覆盖面积达36万平方米,为工业园营造了干净整洁的生产环境,有力推动了企业发展。同时,收回新城区外包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清扫面积达116万平方米,进一步扩大了环卫服务范围。在清扫保洁工作上,中心对所有区域重新规划,依据不同区域的人流量、车流量及垃圾产生量,科学分配清扫人员与作业时间,采取机械化清扫与人工清扫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路面无垃圾堆积、无污渍残留。目前环卫作业面积和作业人员数量均达到历史峰值,城市道路保洁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二是优化垃圾清运流程,实现日产日清。更新垃圾清运车辆设备,提高清运效率与密封性,减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合理规划垃圾清运路线,增加清运频次,尤其针对老旧小区、农贸市场等垃圾产生量大且集中的区域,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以上。三是强化街道清洗降尘,营造清洁环境。为有效治理街道扬尘问题,降低空气中的PM值,中心筹措资金49.6万采购洒水车一台,增强了道路清洁和降尘能力。通过优化清洗作业流程,对城区犄角旮旯进行精细入微的清洗,街道扬尘问题得到显著遏制,城市环境向着更加清洁、宜居的方向迈进。
聚焦重点工程,推进建设稳步发展
环卫中心立足工作实际,针对环卫工作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资金,开展环卫工程项目建设。一是临时飞灰填埋场建设。汨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过渡期临时飞灰场于2018年8月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由住建局负责实施,2019年12月交付市环卫中心监管。该场占地面积约8000m²,累计填埋固化飞灰约1.8万t,主要用于汨罗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处置,使用年限为3年。至2022年8月,飞灰填埋场库容已满。省及地区各职能部门在督查中指出临时飞飞灰填埋场存在堆场滑坡风险。为彻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防止环保事件发生,环卫中心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投资120余万元,对临时飞灰填埋场实施新建挡土墙及覆盖工程,及时消除环保风险。二是环卫设施品质提升。环卫中心对城区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将部分老旧垃圾桶更换,合理布局,方便市民投放垃圾,并加强日常清洗与维护,确保垃圾桶外观整洁。投资50余万元升级改造6座公厕,显著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了更舒适的如厕环境。同时,投入80余万元对2座垃圾站进行升级改造,有效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为周边居民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垃圾分类工作在餐余垃圾、建筑垃圾这一块需加快进度
2、预算执行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环卫工作高度重视,在其大力支持下,大部分无牌车辆已得到更换。目前,仍有部分老旧环卫车辆存在无牌问题,这不仅给日常作业带来不便,还存在法律风险和安全隐患。为解决这一问题,提升环卫工作的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环卫中心计划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逐步更换无牌车辆,确保环卫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城市环境的持续优化。
根据垃圾分类的需要,建议尽快启动建筑垃圾、餐余垃圾终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