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夏凡)为保障群众安全用水需求,平衡全市供水价格,2月25日下午,汨罗市发改局牵头,组织召开新市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拟将新市供水有限公司基础水价由1.94元/立方米调整为2.05元/立方米,即上调0.11元/立方米。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消费者等参加听证会。
汨罗市新市供水有限公司采用向、兰水库的水库水作为水源,汨罗江水作为备用水源,供水区域覆盖新市、罗江两镇及循环经济产业园150余平方公里,解决12万人的安全饮水。该公司现执行的水价为原汨罗市物价局汨价字〔2014〕22号文件中规定的价格,即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9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2.91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为7.76元/立方米。以上不含代收的水资源费0.08元/立方米及居民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
据介绍,新市供水有限公司自2014年执行现行水价,已经8个年头,按照三年一个调价周期的惯例,已经进入第三个调价周期,但水价一直未曾上涨,相比本市周边12家水厂基础水价最低。随着城乡供水管网快速扩张、水质检测设施的升级,人们对优质供水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供水管理运营成本随之增加。
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2021〕131号)等文件规定,依汨罗市新市供水有限公司申请,经市发改局价格成本调查队成本监审,决定依法调整新市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用水水价之间的比价为1:1.5:4,本次调整后分别为2.05/立方米、3.08/立方米、8.2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1:1.5:2的比例执行阶梯水价,本次调整后价格分别为2.05元/立方米、3.08元/立方米、4.10元/立方米。按城市居民每户每月平均基本用水量15立方米计算,水价上调0.11元/立方米,每月增加开支1.65元,每年增加水费支出19.8元。
会上,与会人员讨论了新市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并就如何提供优质供水服务、保障安全用水、完善供水设施等提出具体建议,相关负责人一一回复;听证会代表认为此次价格调整合理有据,一致同意该供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听证会后,新市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价格调整文件将报送市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