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5年7月1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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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150万平方米双面多层线路板建设项目、《年产150万m2双面多层线路板建设项目》,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50万平方米双面多层线路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西片区

建设单位

湖南和盈电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翔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和盈电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租赁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龙舟北路东侧的PCB产业园8号厂房,建设年产150万平方米双面多层线路板建设项目。湖南和盈电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现已安装部分设备,经调查认定该公司存在未批先建违法事实,2025年6月,岳阳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本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向湖南和盈电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岳汨环改字〔2025〕7号)和《不予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岳汨环不罚告字﹝2025〕3号)。本项目主要以覆铜板、铜球、硫酸铜、锡球、硫酸亚锡、刻蚀液、退膜液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开料、钻孔、线路制作、电镀、印刷、成型、OSP表面处理、检验等工艺生产双面线路板(110万平方米/年)、多层线路板(40万平方米/年,多层线路板内层电路制作及层压委外加工)、铜块(290.3吨/年,副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生产及地面清洗,不外排,生产性废水按污污分流(分为一般清洗废水、综合废水、油墨有机废水、高氨氮废水四类)原则分类收集沉淀后达到PCB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后排入PCB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汨罗高新区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各类槽、沉淀池、生产车间地面、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防漏和其他区域的硬化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产尘工序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除尘间排放。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防雨防渗密闭储存,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有机废气采取负压收集+逆流式双层洗涤塔+除雾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2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方式处理;碱性蚀刻和碱性蚀刻废液回收工序含氨废气分别采取负压收集+酸液喷淋洗涤吸收+25米高排气筒(DA002、DA004)外排方式处理;酸性废气(硫酸雾、NOx、氯化氢、甲醛)采取负压收集+碱液喷淋洗涤吸收+25米高排气筒(DA003)外排方式处理。有组织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甲醛、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厂界颗粒物、硫酸雾、甲醛、氮氧化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厂界标准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限值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通过采取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主要的声源设备配置减振、消声、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等措施控噪、降噪。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加强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辅材料来源及质量,项目使用的油墨质量应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等相关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规范设计、建设废气收集系统,强化废气收集效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及时投加药剂、更换过滤棉和活性炭,确保污染物处理效率。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7.3t/a、NOX≤1.8t/a、COD≤5.2t/a、NH3-N≤0.3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配备事故应急物资,做好环境应急准备,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名称

年产150万m2双面多层线路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西片区

建设单位

湖南恒胜兴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翔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恒胜兴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5万元),租赁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龙舟北路东侧的PCB产业园12号厂房,建设年产150万m2双面多层线路板建设项目。湖南恒胜兴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安装部分设备,经调查认定该公司存在未批先建违法事实,2025年6月,岳阳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本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向湖南恒胜兴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岳汨环改字〔2025〕6号)和《不予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岳汨环不罚告字﹝2025〕2号)。本项目主要以覆铜板、铜球、硫酸铜、锡球、硫酸亚锡、刻蚀液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开料、钻孔、线路制作、电镀、印刷、成型、OSP表面处理、检验等工艺生产双面线路板(120万平方米/年)、多层线路板(30万平方米/年,多层线路板层压委外加工)、铜块(290.3吨/年,副产品)。本项目租赁PCB产业园已建厂房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0040.38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生产及地面清洗,不外排,生产性废水按污污分流(分为一般清洗废水、综合废水、油墨有机废水、高氨氮废水四类)原则分类收集沉淀后达到PCB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后排入PCB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汨罗高新区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各类槽、沉淀池、生产车间地面、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防漏和其他区域的硬化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产尘工序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除尘间排放。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防雨防渗密闭储存,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有机废气采取负压收集+逆流式双层洗涤塔+除雾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2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方式处理。含氨碱性废气采取负压收集+酸液喷淋洗涤吸收+25米高排气筒(DA002)外排方式处理。酸性废气(硫酸雾、NOx、氯化氢、甲醛)采取负压收集+碱液喷淋洗涤吸收+25米高排气筒(DA003)外排方式处理。有组织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甲醛、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厂界颗粒物、硫酸雾、甲醛、氮氧化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厂界标准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限值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通过采取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主要的声源设备配置减振、消声、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等措施控噪、降噪。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加强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辅材料来源及质量,项目使用的油墨质量应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等相关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规范设计、建设废气收集系统,强化废气收集效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及时投加药剂、更换过滤棉和活性炭,确保污染物处理效率。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6.6t/a、NOX≤1.8t/a、COD≤4.1t/a、NH3-N≤0.2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配备事故应急物资,做好环境应急准备,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