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丽智智能水工机械设备生产项目》《湖南福来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消防产品配套设备生产项目》《湖南鑫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拆解10万吨废电机、废压缩机、废发电机、废摩托车动力、废汽车动力建设项目》《汨罗熵启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型复合耐火材料项目》4个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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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丽智智能水工机械设备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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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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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丽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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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顺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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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丽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杉树岭路东侧、青云路南侧建设湖南丽智智能水工机械设备生产项目。本项目主要是以钢材(钢板、型材、管材)、丙烯酸聚氨酯面漆、环氧底漆、固化剂、稀释剂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激光切割、机加工、折弯、焊接、喷砂、喷漆、晾干、组装、检验等工序生产水利工程用钻机(1200台/年)、注浆泵(800台/年)、制浆机(100套/年)、注浆记录仪(500套/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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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采取硬化进场道路、洒水抑尘、硬质围挡、覆盖防尘网、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防止尾气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建筑垃圾按渣土管理部门要求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处理达到汨罗高新区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采取生产车间分区防渗、原材料和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置措施,防止废水污染环境。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激光切割设备配套集尘管道和滤筒处理切割废气,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机加工粉尘及时清扫收集。喷砂设备封闭运行,喷砂粉尘采取密闭管道收集+脉冲滤芯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方式处理。严格控制溶剂型涂料和稀释剂使用量,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防雨防渗密闭储存,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负压的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房废气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采取密闭管道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15米高排气筒(DA002)外排方式处理。DA001外排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严格50%)二级标准要求;DA002外排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类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严格50%)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附录A表A.1排放限值。周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3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本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生产期间采取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主要的声源设备配置减振、消声、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等措施控噪、降噪。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辅材料来源及质量,项目使用的涂料质量需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 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强化废气收集效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及时更换过滤棉和活性炭,确保废气处理效率。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1.7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注意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三、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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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福来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消防产品配套设备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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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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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福来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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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顺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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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福来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在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龙舟北路东侧建设智能消防产品配套设备生产项目。本项目主要是以钢材(钢板、不锈钢板、管材)、粉末涂料、电子元器件、聚氨酯发泡胶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激光切割、机加工、折弯、焊接、粉末喷涂、固化、组装、检验等工序生产消防用金属制品(100000件/年)、消防电气箱(5000套/年);以磷酸一铵、硫酸铵、碳酸钙、云母、白炭黑、硅油、色母、氮气等为原辅材料,通过配比投料、粉碎、混料干燥、筛分、组装、灌装、充气、检验等工序生产干粉灭火器(300万个/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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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采取硬化进场道路、洒水抑尘、硬质围挡、覆盖防尘网、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防止尾气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设备减振降噪,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建筑垃圾按渣土管理部门要求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处理达到汨罗高新区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采取原材料和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置措施,防止废水污染环境。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激光切割设备配套集尘管道和滤筒处理切割废气,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机加工粉尘及时清扫收集。车间采取通风换气措施,组装打胶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粉末喷涂工序封闭微负压作业,喷涂产生的粉尘采用旋风+滤芯+沉降室三级除尘装置回收。固化工序密闭作业,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方式处理。干粉灭火器生产过程中的投料和筛分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粉碎和混料干燥工序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后,一并采用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2)外排方式处理。DA001外排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类排放浓度限值要求。DA002外排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严格50%)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周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3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本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生产期间采取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主要的声源设备配置减振、消声、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等措施控噪、降噪。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强化废气收集效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及时更换布袋和活性炭,确保废气处理效率。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t/a、NOX≤0.4t/a、VOCs≤0.4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注意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三、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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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鑫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拆解10万吨废电机、废压缩机、废发电机、废摩托车动力、废汽车动力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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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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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鑫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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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顺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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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鑫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租赁汨罗市中天龙舟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建于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汨罗江大道南侧的部分闲置厂房,建设年拆解10万吨废电机、废压缩机、废发电机、废摩托车动力、废汽车动力项目。本项目主要是对合法回收的废电机、废压缩机、废发电机、废摩托车动力、废汽车动力等进行拆解,部分拆解产物进一步破碎、磁选+涡流分选,将拆解产物分类收集后外售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资源化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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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原辅材料种类及数量、产品规模进行拆解处理,不得擅自变更或扩大规模,项目原料、产品、固废必须进入厂房内存放。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物料装卸、储存、拆解作业等均在车间内进行,确保车间以外区域无污染,降雨时不形成初期污染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汨罗高新区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加强涉污区域的生产管理,避免由于泄漏等造成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体。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控制原材料及拆解产物的厂内暂存量,车间采取通风换气措施,沉降物料和粉尘及时清扫收集,废矿物油采用密闭容器储存并及时转运。拆解、破碎、分选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方式处理。DA001外排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要求。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本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生产期间采取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主要的声源设备配置减振、消声、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等措施控噪、降噪。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加强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材料来源,不得回收拆解法律法规和本报告表明确禁止拆解的废旧物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强化废气收集效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及时更换布袋,确保污染物处理效率。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5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配备事故应急物资,做好环境应急准备,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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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汨罗熵启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型复合耐火材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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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东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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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汨罗熵启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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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新智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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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汨罗熵启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租赁湖南西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东片区G107国道与聚成三路交汇处东北角的闲置厂房,建设汨罗熵启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型复合耐火材料项目。本项目主要是以废耐火材料和高炉渣为原材料,通过粗碎、中碎、细碎、筛分除铁等工序生产耐火浇注料(骨料、填充料、粉料);以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废催化裂化催化剂滤渣、气化炉灰、废保温材料、废瓷球、气化炉渣、炉渣、滑石瓷、氧化铝为原材料,通过掺杂混合生产耐火浇注料(粉料);以气化炉渣和炉渣为原材料,通过掺杂混合生产耐火浇注料(填充料);再以部分耐火浇注料(骨料、填充料、粉料)为原材料,通过混料、压块等工序生产定型耐火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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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在西鼎公司厂区内综合利用。生活污水依托西鼎公司已建设施预处理达到汨罗高新区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采取原材料和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置措施,防止废水污染环境。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生产车间封闭作业,物料装卸、储存、生产作业等均在车间内进行,确保车间以外区域无污染,地面沉降物料和粉尘及时清扫收集。破碎、筛分、掺杂混合、混料设备均设置在密闭围挡内作业,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方式处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本项目运营期采取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主要的声源设备配置减振、消声、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等措施控噪、降噪。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加强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材料来源,不得回收加工法律法规和本报告表明确禁止使用的固废,不接收未知特性和未经鉴定的废物做原材料,不得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规范设计、建设废气收集系统,强化废气收集效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及时更换布袋,确保污染物处理效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配备事故应急物资,做好环境应急准备,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