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岳阳市有关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统筹协调全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业发展,拟订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2、指导全市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3、推进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旅游产品生产;统筹安排文化、旅游、文物、图书事业经费;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电设施建设。
4、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初审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5、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全民读书活动、农家书屋工程和基层文化建设;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组织扶助老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
7、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8、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对港澳台及对外的交流与合作。
9、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行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市出版内容的监管;负责全市印刷复制业的监管;负责全市数字出版业内容监管(包括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指导新闻出版、著作权行业社团的工作。
10、拟订全市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新闻出版业、印刷复制业行业标准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核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报刊社及国内报刊社、通讯社驻本市记者站和分支机构的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版权纠纷和提供相关法律咨询;负责全市著作权案件的调查和情况收集;负责调查处理全市著作权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报备案工作;负责鉴定非法出版物和违禁出版物;负责组织全市文化市场打击侵权盗版集中行动;负责全市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
11、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交流与合作。
12、拟订全市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信息建设。
13、拟订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政策,组织大型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活动。
14、管理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拟订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5、对市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和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和协调。
16、拟订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发展旅游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国内旅游市场开发计划;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品牌打造;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开展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17、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旅游;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指导重要旅游商品开发;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
18、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协助省、岳阳市旅游局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旅游饭店的评定与复核工作;审批本市国内旅行社、门市部和经营范围变更;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交通运输、景区秩序、旅游文娱等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19、组织实施国内旅游、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依法监管国(境)外在我市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指导全市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20、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21、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龙舟节各项活动,促进龙舟文化发展,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22、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本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科技教育股)、传媒机构和播出管理股、文化艺术股、公共文化服务股、广电管理股 、市场管理股、产业发展股(龙舟文化开发股)、遗产保护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本级)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398.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8万元,降低25.47%,主要是因为省级、中央专项资金减少;单位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398.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8.4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39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26万元,占28.48%;项目支出1000.16万元,占71.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98.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8万元,降低25.47%,主要是因为省级、中央专项资金减少;单位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8.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430.06万元,降低23.52%,主要是因为省级、中央专项资金减少;单位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8.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9万元,占1.4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08.39万元,占93.5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3万元,占2.34%;卫生健康(类)支出15.10万元,占1.08%;住房保障(类)支出21.31万元,占1.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6.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9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6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根据工作政策及实际工作需要在年中追加经费、调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0.89万元,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42.24万元,支出决算为32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根据政策及实际工作在年中追加经费,调整收支分类科目。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根据政策及实际工作在年中追加经费,调整收支分类科目。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4.6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根据政策及实际工作需要在年中追加经费、调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
年初预算为84.7万元,支出决算为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3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根据政策及实际工作需要在年中追加经费、调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2.63万元,支出决算为2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将职业年金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范畴,决算根据政策及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1万元,支出决算为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1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1.31万元,支出决算为2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8.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1.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6.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2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44.23%;与上年相比减少1.41万元,降低55.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按人均水平预估。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本机)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44.23%;与上年相比减少1.41万元,降低55.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按人均水平预估。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1个、来宾185人次,主要是文旅融合和公共文化建设检查监督、调研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95万元,增长54.35%。主要原因是:大型文旅活动增加,导致办公、印刷、咨询、水电、会议等费用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7万元,用于召开公共文化服务、文旅推广类会议,人数150人,内容为市级生态保护区验收评估会、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名宿等安全生产会议;开支培训费0.27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培训,人数12人,内容为事业人员在岗技术技能培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7.1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2.89%。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47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472.5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3.79%;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电影公司机构改革专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旅融合发展专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无新增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476.17万元,执行数1398.42万元,完成预算293.68%,绩效自评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坚持守正创新,政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二是坚持人民至上,公共文化服务释放新效能;三是坚持传承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实现新突破;四是坚持提能升级,文旅品牌建设迈上新台阶;五是坚持规范有序,文化市场呈现新气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上级专项增加;二是文旅行业无文件政策支持,上争项目口径少,文旅事业推进无抓手。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拓展资金渠道,向上争取文旅项目资金;二是规范文旅行业,建立积极向上长效机制。二是部门评价结果。电影公司改制项目全年预算数84.7万元,执行数8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电影公司改制经费主要保障电影公司改制后21名事业身份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无其他问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273.82万元,完场预算的1825.47%,部门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投入少;二是专业人才青黄不接。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政府给予政策支持的同时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114万元,完成预算的228%,部门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没有文旅融合发展规划设计方案;二是文旅融合发展渠道窄,时间跨度长,产生效益慢,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机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加文化旅游事业投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继续加大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和用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融合相关部门资金,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文化旅游事业建设中;二是拓宽项目渠道,积极创新。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加大财政集中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我单位2024年度无新增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根据上述评价结果,合理规划2025年的预算。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支出结构调整:优化资金的使用方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的监管和使用规范;三是制度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