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三定方案,负责全市文化、 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文物、旅游等社会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负责新闻出版市场扫黄打非的执法工作。
(二)负责对下放或委托给各乡镇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指导、协调与监督。
(三)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四)协助或配合上级对文化市场重大复杂违法案件、跨县(市、区)文化市场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或配合文化市场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部门移交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
(五)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包括: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隶属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科级行政支持事业参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文化娱乐执法中队、网吧网络执法中队、旅游文物执法中队、出版广电执法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本级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3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11万元,增长14.52%,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以及业务活动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9万元,占98.82%;项目支出4万元,占1.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11万元,增长14.52%,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以及业务活动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11万元,增长14.52%,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以及业务活动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63万元,占0.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4.82万元,占72.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91万元,占7.92%;卫生健康(类)支出12.56万元,占3.69%;农林水(类)支出37.24万元,占10.96%;住房保障(类)支出17.73万元,占5.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1.7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63万元,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01.67万元,支出决算为24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政策及实际工作需要在年终增加部分经费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64万元,支出决算为2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政策及实际工作需要在年终增加部分经费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56万元,支出决算为1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2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7.73万元,支出决算为1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2.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2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3.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7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的28.33%;与上年相比减少0.57万元,降低62.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地、市、县单位业务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及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的28.33%;与上年相比减少0.57万元,降低62.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地、市、县单位业务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及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减少。
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8个、来宾92人次,主要是地、市、县单位业务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及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3.44 万元,增长59.2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工会经费等项目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12万元,用于开展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台培训,人数10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台培训;未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 个,共涉及资金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 个4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0个新增重大政策和0个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共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271.72万元,执行数339.9万元,完成预算的125.09%,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良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监管执法成果显著,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50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场所1148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5起,涵盖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出版印刷物侵权盗版、等重点问题,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者,净化市场环境;二是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开展保护未成年人“雷霆·利剑行动”“暑期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等行动。暑期紧盯网吧、游戏厅,杜绝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沉迷游戏;扫黄打非专项收缴非法出版物100余册,阻断有害思想传播渠道,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三是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联合消防、应急部门开展季度安全检查,督促经营场所整改消防隐患6处;举办安全演练2次,覆盖从业人员300余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年文化市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执法力量及办案程序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案经费不足,希望加大财政保障和支持力度,对政策性经费支出足额安排预算,保证刚性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监督,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二是抓好日常监管,增强行业自律;三是扩大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文化市场的良好氛围;四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文旅市场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部门评价结果。2024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奖励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领域监管手段有待创新:对网络文化等新业态的监管技术手段相对滞后,技术更新快,专业监管设备和人才缺乏;二是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量不匹配矛盾依然存在,执法大队人员编制有限,面对日益增长的市场主体和繁重的监管任务力不从心。机构编制限制,人员补充不及时;三是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部分支出项目预算与实际执行存在一定偏差,对突发性、临时性执法任务预估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科技投入,提升智慧监管能力。 积极争取资金,配备必要的网络文化市场技术监管设备,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高对线上文化市场的监管效率和精准度;二是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队伍建设,争取增加人员编制或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同时,加强现有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三是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事前论证和事中控制,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建立健全预算绩效动态监控机制。
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如有,一级预算部门填写)。2024年度0个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其中0个项目评估通过,涉及资金0万元,0个项目评估不通过,涉及资金0万元。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努力做好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各项目的管理工作,将预算及时公开到相关的信息网络平台,并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对预算的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资金、提升资金的产出效果、节约成本与资源、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的目的。在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方面都按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
本年度部门整体目标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