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单位内设机构包括5个二级机构:包含政府机关、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弼时镇人民政府本级以及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701.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4.48万元,增长13.37%,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470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1.0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470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9.57万元,占43.81%;项目支出2641.46万元,占56.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01.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4.48万元,增长13.37%,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96.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8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70.02万元,降低15.55%,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96.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9.95万元,占81.07%;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占0.16%;教育支出1.43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4万元,占3.22%;卫生健康支出47.35万元,占1.53%;城乡社区支出46.82万元,占1.51万元;农林水支出255.58万元,占8.2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24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104.33万元,占3.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66万元,0.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9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56.6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52.26万元,支出决算为122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8.7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其他武装警察部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9.12万元,支出决算为8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57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应人员减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7.35万元,支出决算为4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8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4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6.84万元,支出决算6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应人员减少。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6.6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1.0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9.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0.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1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救济费等。
公用经费429.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8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7%;与上年持平。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517个、来宾5000余人次,接待内容主要是党建学习、上级检查及调研、招商项目引进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1604.8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60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04.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4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4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49万元,降低1.4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会议费10.7万元,用于召开人大会、招聘会、重阳节座谈会等会议,人数800余人,内容为选举投票、就业招聘、宣传、座谈等。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9.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93.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9.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79.5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 个,共涉及资金3096.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309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0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0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0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弼时镇G107国道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我镇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1205.7万元,执行数4701.02万元,完成预算的389.9%,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该施工项目材料符合要求;二是施工程序和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审批资金拨付;二是控制成本,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工作的满意度。二是部门评价结果。弼时镇G107国道环卫整治工程项目全年预算数48.25万元,执行数44.87万元,完成预算的92.99%,部门评价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乡镇财政压力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不足;服务创新工作有待完善,居民自治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创新意识,提高居民自治能力与水平;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管理水平。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2024年度1个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其中,1个项目评估通过,涉及资金40万元,0个项目评估不通过。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4年推动项目攻坚,全力加强稳资稳企、综合治税,创优人居环境,攻坚克难抓落实;加大走访帮扶力度,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抓实应急安全工作,推进网格公共服务,以民生服务为根本,多措并举保证弼时镇人民政府所辖社会的稳定;狠抓党员队伍管理,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完成了机构改革试点,以党建总揽为引领,夯实了党的基础壮大了党的队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