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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汨罗龙舟小区七栋危房拆建改造问题
来信人: 张存武
来信时间: 2025-06-07 18:59:38
内容:

汨罗市政府领导:

本人为汨罗龙舟小区七栋住户,楼房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房龄已超50年. 屋面为自制水泥瓦,年代久远,已经开裂,楼面为预制板,下雨时漏水严重,三楼根本无法住人,一楼也没建防潮层,经常渗水,墙体多处开裂,属于典型的危房。漏水照片附上。

21年政府本已同意免除相关费用,七栋42户自建房屋,也已经招标建筑公司成功,重建合同已签,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未成。如今龙舟小区正在改造,当时因为要重建,小区负责任人明确公示七栋不用交1000元的旧改费,(龙舟小区微信群可以为证)导致房屋无法旧改,现在是建也没建,改也没改,望领导解决为盼。

张存武

2025年6月7日

附件1:IMG_5072.pn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归义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 2025-06-13 17:15:25
回复内容:

  关于张存武反映龙舟小区七栋危房拆建改造问题的答复

  张存武先生:

  您反映的龙舟小区七栋危房拆建改造问题已收悉。我街道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 调查处理情况

  2025年6月13日上午,街道指派干部李勇、许骁、杨益,会同广场社区书记韩卫群、副主任欧勇刚同志,在广场社区与您的妻子毛岸女士(联系电话:13548930210,因诉求人本人在长沙务工无法返回)进行了当面沟通与政策解释。

  二、 情况说明

  关于房屋状况与旧改政策:您反映的龙舟小区七栋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基本属实。根据现行老旧小区改造(“旧改”)政策规定,旧改以“微改造”为主(如外墙粉刷、管道更新、加装电梯等修缮项目),原则上禁止大规模拆除重建。而危房(尤其是D级危房)因主体结构严重损坏,存在坍塌风险,按规定必须采取拆除或彻底重建措施。危房的处置要求与旧改“修缮为主”的核心原则存在根本性冲突,因此无法纳入旧改范畴。

  关于前期工作推进情况:2021年,在广场社区的牵头组织下,经七栋多数业主同意,曾通过招标选定建筑公司拟进行原址拆除重建,并着手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申请税费减免)。但在推进过程中,因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现行政策障碍,该项目最终未能实施。

  三、意见与建议

  危房改造涉及规划、建设、土地、财政、税务等多个领域政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街道和社区层面受限于职能权限和资源,难以独立突破现有政策瓶颈,解决根本问题。

  为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推进包括龙舟小区七栋在内的危房改造工作,建议市政府成立专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住建、自然资源、财政、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危房改造专项政策或解决方案,明确路径、打通堵点,从根本上推动此类问题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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