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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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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汨罗市弼时镇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 |
| 来信人: | 周务军 |
| 来信时间: | 2026-02-13 17:09:27 |
| 内容: |
本人祖籍湖南省汨罗市弼时镇坪华村河头咀组,1986年上大学迁出户口。母亲邹时珍于2026年2月辞世,父亲周年生9年前已过世,现母亲单独名下遗留在河头咀组宅基地房屋一栋,生前有自书遗嘱(他人代写)一份指明由我本人继承,请问需要怎样办理相关继承手续、办理流程是?需要哪些材料 附件:房屋不动产证;老人户口本;老人身份证;另自书遗嘱、销户证明和死亡证明不在手头或暂未办理,后续可提供 附件1:电子证照(邹时珍_湘(2025)汨罗市不动产权第0009095号).pdf 附件2:微信图片_2026-02-13_172759_791.jpg |
| 回复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
| 回复时间: | 2026-02-25 11:13:45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 周务军 网友: 您好!您关于“ 汨罗市弼时镇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 ”的来信已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2026年2月25上午 10时50分 ,我局 与来信人周务军电话联系,已告知办理继承需要的材料和流程,来信人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局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