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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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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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公积金担保政策的调整 |
| 来信人: | 一名关心城市建设的年轻人 |
| 来信时间: | 2026-03-16 16:50:11 |
| 内容: |
您好。
我是一名曾于2018年在汨罗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当时办理贷款时,中心要求我必须提供一名体制内工作人员作为担保人,并冻结其公积金账户,方能获批贷款。这一要求给我和我的担保人带来了较大的现实困扰和心理负担。
近日关注到,全国多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已持续优化,绝大多数城市(包括省内许多兄弟城市)早已取消了强制担保人制度,贷款审批主要依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及所购房屋抵押情况,流程更加简便高效。这既是“放管服”改革在住房公积金领域的具体体现,也充分说明了通过完善征信评估、强化抵押管理等方式,已足以有效控制贷款风险。
当前,贵中心贷款政策中若仍保留此项要求,可能存在以下几方面影响:
因此,恳请中心能结合当前实际情况,重新评估贷款担保政策的必要性,研究取消强制要求体制内人员担保并冻结账户的做法,进一步与全国主流政策接轨,让住房公积金政策更好地惠及广大缴存职工,切实减轻职工购房负担,提升服务满意度。
感谢您的时间与关注,期待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持续优化,越做越好。
此致
敬礼!
一名关心公积金政策优化的职工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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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汨罗市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6-03-23 15:19:17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相关建议及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积金贷款强制担保问题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除异地贷款外,从未强制要求提供担保人。 二、关于您本人贷款担保情况 您于 2018 年 11 月在我中心汨罗市管理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因收入及公积金缴存情况与申请贷款额度不匹配,我中心提供了降低贷款金额或增加担保人两种方案供您选择,您最终选择增加担保人办理贷款。 三、关于解除贷款担保人的诉求 我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解除贷款担保人,需同时满足: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月均收入的 60% 能够覆盖月还款额。您 2021年从原单位离职后,未在岳阳市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暂不符合解除担保人条件。 四、关于该笔贷款的后续服务 我中心高度重视借款人合理诉求,此前原担保人邓女士因购房需使用公积金,我中心已按程序为您办理担保人变更为李女士。 如您后续需再次变更担保人,可另行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我中心将依规配合办理担保变更相关手续。 汨罗市管理部 2026 年 3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