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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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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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汨罗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拖欠项目款不支付事项 |
| 来信人: | 谢飞飞 |
| 来信时间: | 2026-04-15 09:14:18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公司是湖南东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汨罗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甲方)和汨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丙方)于2024年4月18日,关于“汨罗市白塘镇S313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项目”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该项目我司于2024年7月20日开工,于2025年2月25日完工。并于2025年9月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表》,于2025年11月完成了项目的验收签字和盖章,并移交所有项目相关的资料。 合同约定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2025年12月)支付合同金额的50%为777305.05元(柒拾柒万柒仟叁佰零伍元伍分),验收第二年内(2026年11月)支付40%,验收第三年(2028年11月)支付10%质保金。然截止到2026年4月15日为止,只收到2026年2月25日收到20万的一笔款。经多次沟通和上门催款均无响应和答复。 此项目是我司2024年7月开始进行建设,并全款垫资。所有设备和人员工资等都需及时支付,由此我司背负巨额外债,时至今日举步维艰。 希望相关单位能够按照约定及时足额的支付项目款,谢谢! 附件1:20验收意见表_.pdf |
| 回复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 回复时间: | 2026-04-23 09:13:07 |
| 回复内容: | 湖南东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谢女士: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也已经高度重视,通过沟通发现该谢女士未告知我单位其相关身份,我局无法对其进行告知解释,建议通过公司正规途径进行来电来函咨询。同时通过了解,是因为该公司拖欠谢女士工资,所以采取投诉我局要求其支付相关欠款。关于该笔欠款建议贵公司采取合理合法途径进行催收。并且,该笔欠款也有采购协议及合同。 汨罗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