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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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汨罗市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市长信箱对汨罗市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 标题: | 咨询村集体经济成员事宜 |
| 来信人: | 李增 |
| 来信时间: | 2026-04-23 11:31:08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本人25年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我妻子应认定为我村村集体经济成员,但现被村委告知,我妻子因是事业单位编内员工,无法认定为我村村集体经济成员。这与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不符合,请应该怎么处理? |
| 回复部门: | 古培镇 |
| 回复时间: | 2026-04-29 16:43:28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妻子(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成员资格认定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汨罗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汨罗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汨办发〔2019〕84号)规定,经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办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的事业单位现职工作人员,不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您妻子属事业单位编内员工,按此文件暂不能认定为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古培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