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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归义街道汨罗江大道旁集装箱遗留问题 |
| 来信人: | 严洪俊 |
| 来信时间: | 2026-06-12 19:40:44 |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是杭州原筑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严洪俊,我公司于2018年为金诚集团善缘市集生产安装归义街道汨罗江大道旁集装箱商业街,工程尾款尚未结清。2019年金城集团涉案,主要高管及法人代表均被逮捕,现仍在服刑。 我司随即诉讼,2019年至2022年期间因金诚刑事案件未了结,法院对民事案件不予立案。最终于2023年4月终于立案并且判决。判决结果:原告杭州原筑科技有限公司在1,434,427.85元工程款范围内对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判决至今仍未执行,现场集装箱已被盗窃,毁损,存在安全隐患。 法院答复集装箱商业街被定性为违章建筑,无法启动拍卖程序。 公园管理处以我司无权处置集装箱为由,阻挠拆除,但平时却无人看管,任由集装箱毁损被盗,且不付任何看管责任; 派出所认为我公司并不是集装箱的所有权人,报警被盗的事实,拒不受理; 城管不给出任何的管理依据,只粗暴提出“没有领导通知,我们不放行”; 我方在现场留意到,仍然有本地废品回收站人员顺手牵羊,但无人制止。 事情已经陷入各方推诿扯皮状态,请基于实际情况,同意我司提出以物抵债,直接拆除变现,过程可由公证处予以公证。介绍项目烂尾状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致谢! 附件2:微信图片_20260608182114_78_750.jpg |
| 回复部门: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回复时间: | 2026-06-25 12:21:46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归义街道汨罗江大道旁集装箱遗留问题的留言收悉。现经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核实处理后,回复如下: 接到诉求后,我单位经了解,该区域管理还是属于金诚集团,不属于我单位,关于拆除问题,我单位只认法院判决书,有法院判决书我单位不会阻拦,感谢您的来信。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6月23日 |